石家莊:企業注冊資金500萬以下可“零首付”
二、建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 NO6 2000萬專項資金扶持創業 新規:市財政每年在預算中安排2000萬元設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各縣(市)、區財政安排每年不少于200萬元。 三、創業培訓、實訓一個都不能少 NO7可免費參加創業培訓 新規: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有創業需求的,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費創業培訓。 NO8參與創業實訓可獲補貼 新規:認定一批有條件的企業作為創業實訓定點基地。對創業實訓基地按接受符合條件的實訓人員數量和實訓時間,給予實訓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四、加強融資支持 NO9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新規:凡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最高貸款額度10萬元(畢業2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按石政辦發〔2013〕40號文件執行),婦女最高貸款額度8萬元,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最高貸款額度5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婦女最高人均貸款額度為10萬元,總額度最高不超過40萬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給予貼息。 NO10加強融資擔保扶持 五、加強創業補貼支持 NO11小微企業最多可獲三年租金補貼 新規: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按照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NO12新創企業最多可獲三年崗位補貼 新規:對新創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除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承擔部分,以及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外,還可給予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的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NO13創業孵化基地可獲多項補貼 六、創業項目、企業都可獲獎勵 NO14創業項目可獲最高5000元獎勵 新規:對入選創業項目庫且被創業者使用(新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創業成功連續經營六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達到一定人數)的項目,給予每個項目2000-5000元的獎勵。 NO15創業企業可獲2000元獎勵 新規:對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的新創辦企業,開辦五年內,當年吸納的下崗失業人員、普通高校畢業生、失地農民、返鄉農民工、殘疾人和退伍轉業軍人就業達到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年經營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2000元;年經營收入達到5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1000元。 NO16新辦企業可獲企業資金扶持 新規:對經創業指導的新辦工業企業,凡當年實繳當地財政稅收10萬元以上的(不含更名、股改等形式變更的企業),前三年,分別按當地財政分享稅收部分的50%、40%、30%給予企業資金扶持。對經創業指導的新辦商貿服務類企業,前三年,分別按當地財政分享稅收部分的30%、20%、10%給予企業資金扶持。 NO17建立創業典型表彰制度 |
關鍵詞:注冊資金,創業,小額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