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15日實施
長城網3月10日訊(張建國 任政躍 徐晨霞)記者從石家莊市工商局了解到,自今年3月15日起,全國將實行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按照該辦法的規定和市場實際情況,石家莊市今年預計抽檢電子電器、服裝等重點商品十余種,共計600余批次。 據石家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張賀光處長介紹,市工商局加強流通環節商品質量監管,去年共對31個批發企業、6個批發市場、13個大型商場超市、10個專業門店進行了抽檢,共監測家用電器、電纜電纜、鋼材、生活用紙、紙杯、餐盒、水容器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商品276批次,根據檢測結果,分別采取了責令停止銷售、沒收不合格商品處理。 張處長介紹,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將在3月15日實施,《辦法》規定抽檢的商品品種主要是消費者、有關組織、大眾傳媒反映的以及行政執法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涉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和影響國計民生的,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商品。工商部門對經抽檢并依法認定為不合格商品的,責令被抽樣的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工商部門發現并認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立即責令經營者采取停止銷售、警示等措施。 |
關鍵詞:工商,消費者,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