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專訪]王寶山:完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制度
3月10日上午,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醫科大學副校長王寶山在北京接受長城網特派記者專訪。長城網 賀宏偉 攝 長城網北京3月10日電(特派記者 賀宏偉 劉偉 趙曉慧)商品房出現問題,動用專項維修基金卻不是件容易的事兒,因申請使用程序過于繁瑣、申請使用規定條件苛刻等原因,該項基金使用率極低,正在參加2014年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醫科大學副校長王寶山建議,通過簡化程序,減少行政干預,鼓勵業主自治等措施,喚醒這項“沉睡的基金”。 現狀:房子出了毛病 維修是個難題 “房屋維修首先面臨的問題是保修期內該誰花錢?”王寶山介紹,法律規定,業主交納的專項維修基金只有等保修期滿后才能動用,保修期內的商品房維修由開發商負責,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管理部門要求廣大業主在辦理房產證前就交納專項維修基金,卻沒有強制要求開發商及施工單位預交預存專項維修基金。實踐中,也出現過開發商賣完房子就解散公司的情況,一旦保修期內共用物業出現問題,就會成為無人管的狀態。 保修期外,專項基金的使用也是個難題。根據《專項基金辦法》,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要達到三方面要求:第一,必須成立業主委員會;第二,必須全體業主交齊公共維修基金的款項;第三,動用基金需要全體業主的2/3簽字同意。 王寶山坦言,這三方面條件要求過高且都不盡合理,僅就第一條而言,據調查,目前全國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比例約為30%,也就是說還有2/3的小區沒有業主委會。 另外,專項維修基金申請使用程序也過于繁瑣。按照整個程序走下來,少則一個月,多則三四個月、半年不等,而且其中涉及部門繁多。而現實中,房屋需要的維修多是一些急迫的事項,等不及也耗不起,所以面對繁瑣的程序,往往多是由業主自掏腰包了事。 由于專項基金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基金使用率極低。據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繳存的公共維修基金已經超過萬億元,但是使用率卻不足1%,因此該基金也被人們稱為“沉睡的基金”。 建議:減少行政干預 鼓勵業主自治 如何喚醒這項“沉睡的基金”?王寶山建議從法律上強制要求開發商預交維修資金,以確保開發商在保修期內的維修責任。“可出臺新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要求開發商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交納維修資金,用于保修期內商品房小區的共用物業出現的問題,以防止開發商推卸、逃避保修期內維修責任的問題,從而有效保障開發商履行商品房保修義務。” 在申請基金使用的要求上,應視小區實際情況,靈活掌握。對于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可通過居委會申請;對于沒有繳齊維修基金的小區,可以采取按樓劃分,每棟樓業主交納的基金只用于維修本棟樓,關系到整個小區的維修事項則另行集資;對于要求“全體業主的2/3簽字同意”的規定,應考慮實際入住率的問題,或者采取過半數同意即可。 在基金使用上也應簡化程序,省略不必要的審查步驟、減少經手部門和人員、盡量將某些審核步驟安排在維修之后。對于突發的緊急公共維修事項,可以規定特殊的程序進行處理,比如房頂漏水,小區蓄水池漏水、墻面有脫落危險等緊急事項,應在當日報告,限有關處理單位1日內答復并著手處理,以保證維修基金及時發揮作用。 另外,還應減少行政干預,鼓勵業主自治,把由政府統一管理逐步改為由業主管理,由業主監督物業公司將該款項專存,政府只需制定好相應的規則,規定物業公司和基金會的職責和權限,當好監督者的角色即可。這樣既節約了行政資源,同時也保證了業主運用該項基金更加方便,對基金的保值增值也更有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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