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費減少35%”還有節約潛力可挖
《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去年中央國家機關“三公”經費減少35%,31個省份本級公務接待費減少26%。此外,中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一般性支出壓減5%。(3月6日新華網) 中央機關“三公”經費減少35%,為政府省下了真金白銀,是實實在在的好事。一者,公共財政來源于納稅人,這體現了對納稅人血汗錢的尊重;二者,降低“三公”經費,能夠為政府贏得公信力;三者,中央政府完全可以把省下來的錢用到民生領域,讓老百姓能得到更多實惠;四者,這也是在保護官員,有的“三公”問題也涉及貪污腐敗問題。 但是,“三公”經費減少35%只是一個階段性的成果。事實上,“三公”經費的降低難有“終點”可言。至少,我們還會有這樣的期待:單純從數值上講,這個35%斷然不是觸底的數字,就在“八項規定”實施之后,媒體報道出官員出入高檔酒店進行消費的情況仍然不在少數。而紀檢部門通過明查暗訪,也曝光了許多涉及“三公”消費的問題。那么,2014年的“三公”消費降幅,公眾仍然有所期待。 從范圍上講,這僅是中央機關的數字,對比而言,省級政府就遜色了許多,只有26%,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他們還有潛力可挖?另外,基層百姓更期待,從他們的鎮政府、縣政府到市政府,這些地方政府部門是不是也應該在“三公”的花銷方面向中央政府減少的35%看齊。挖潛節約“三公”消費,不僅僅要體現在數字上,更要體現在制度監督上。中央各機關要把“三公”消費的賬目列得更加明白、細致,更加通俗易懂,而沒有做到“三公”消費公開的一定要盡快公開,拒絕公開的,要加大問責力度。(濟北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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