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出售比例 嚴控在房源數量1/3
(記者陳霞)昨日記者從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除了要求我省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外,結合我省實際還提出了科學確定建設計劃、實行租補分離梯度保障、做好并軌運行評估等三點要求。 按照《通知》結合我省具體情況,2014年起我省各地廉租住房(含購改租等方式籌集)建設計劃調整并入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不再單列。各地需根據需求情況,優化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科學合理制定年度建設計劃和戶型結構比例,用好國家關于并軌運行的政策,積極爭取中央各類補助資金,實行統籌建設。 在完善定價機制,實行租補分離梯度保障方面,省住建廳等三部門要求政府持有的保障性住房以租為主,在規定的保障面積內,按照租補分離、梯度保障的要求實行差別化租金政策。出售比例要嚴格控制在保障房數量(包括增量和存量)的1/3,出售價格參照當地同地段、同品質的類型房屋市場價格確定。 保障性住房并軌運行后,各地要實行統一的申請受理及聯審聯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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