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推行農村居民大病保險 報銷不低于50%
長城網2月20日訊(呂曉紅)為進一步完善農村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20日,記者從河北省衛計委獲悉,河北省今年將全面推行農村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不低于人均20元。 據介紹,此筆費用原則上從新農合歷年結余資金中劃轉,結余不足的從當年新農合基金中劃轉,不得向參合農民個人另行收繳。大病保險基金繳入市財政專戶。 河北省要求大病保險以設區市為單位實行公開招標,符合保監部門規定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愿報名申請承辦大病保險。通過公開招標,每個設區市確定1家商業保險機構,并簽訂承辦協議或合同,合同應明確補償辦法、盈虧率及管理和服務能力等內容。 同時,大病保險實行設區市市級統籌,原則上以本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大病保險起付線,根據醫療費用情況分段制定支付比例,但分段不宜過多,實際支付比例應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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