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軟件競爭白熱化 互聯網巨頭“非正面較量”
“現在出門打個車,似乎也要引入互聯網‘免費’思維的節奏了!”。正計劃出門打車的白領小錢面對手機上的各種可以打車的軟件,也開始要猶豫一下對比看哪家能夠最優惠。“以前是怕打不到車,現在是要看哪家打車最優惠。”小錢“幸福的煩惱”從側面反映了如今打車軟件之間競爭的慘狀。 近日,支付寶錢包和快的打車聯合宣布再投5億元請全國人民免費打車。據南方日報記者了解,打車軟件從誕生至今短短數年,但是其行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堪比2011年的團購市場大戰,與團購市場的“持久戰”不同的是,隨著政府監管部門的及時“出手”,打車軟件行業快速地進入了少數行業巨頭之間的競爭,而得益于其具備的O2O概念,打車軟件也受到了各大互聯網巨頭的青睞,其紛紛參與到打車軟件的行業競爭中。 互聯網巨頭“非正面較量” “打車軟件屬于消費者出行的必備應用之一,也屬于生活服務類的應用。互聯網巨頭對打車軟件領域的重視來源于如今最為火爆的O2O概念。”戰國策分析師楊群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作為衣食住行中的一種,打車軟件代表著的是消費者對出行方面的需求,也是O2O中生活服務場景中最主要的一環。“本地服務類的互聯網應用如今格局已經基本穩定,大眾點評、團購等模式已經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同,而打車軟件無疑是下一個必爭之地。” “打車應用是巨頭想做,但做不來的,因此只能通過投資行為來布局。”嘀嘀打車創始人程維也坦言,打車應用的價值鏈在于后端數據,但前端的市場鋪排卻是臟活累活。據資料顯示,快的打車的投資方來自阿里巴巴,而嘀嘀打車背后的戰略投資則是騰訊,這兩家中國最大的互聯網巨頭,雖然沒有正面交鋒,但是通過打車軟件可謂展開了一次“非正面較量”。 在楊群看來,巨頭爭奪打車軟件市場除了是對O2O布局的一種策略外,打車軟件當下如此火爆,還有很大程度來自于支付寶錢包和微信之間在移動支付領域的PK。“互聯網巨頭和打車軟件之間的聯合營銷活動大多都放在打車支付優惠上,其實最終目的是希望更多的用戶在自己的移動應用上綁定銀行卡,并學習如何成功進行支付,進而成為潛在的移動支付用戶。”據業內人士指出,一旦消費者習慣了某個線下移動支付應用,未來有可能成為整體生活服務支付中的突破口。“由此角度來看,互聯網巨頭投入所謂的巨資吸引消費者使用,其實很劃算。” 互聯網分析人士洪波認為,國內打車應用市場已成為“快的+支付寶”和“嘀嘀+微信支付”的對壘。電商分析人士李成東認為,只要市場格局僵持不下,快的與嘀嘀的燒錢行為就不會改變。據易觀數據,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快的打車在國內市場份額為41.8%,而嘀嘀打車為39.2%。排在第三位的搖搖招車市場份額僅為9%。 消費者面臨“新問題” “打車軟件的確方便了不少人的出行,但是同時也給出租車司機一個新的選擇,反而讓另外一部分人打車更不方便了。”據部分消費者向南方日報記者反映,在兩大打車軟件價格戰越演越烈的情況下,坐收漁人之利的出租車司機不僅笑納了互聯網巨頭們的“紅包”,同時對普通乘客也更加挑剔了。 據南方日報記者觀察,在一些堵車高峰期,不少出租車司機干脆“高掛免戰牌”,不是奔赴“搶單”后約定的接客地點,就是停在路邊刷著手機“搶單”,對于在路邊打車的消費者而言只能落得有車坐不上的下場。 與“讓一部分人先打到車”的“新問題”相比,對于大多數消費者而言更擔心的則是出租車司機在“搶單”過程中所帶來的危險性。“經常會遇到司機一邊開車一邊搶單的情況,甚至還不止用一臺手機在刷!坐這樣的車可真是心驚膽戰。”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打車軟件帶來的安全問題引發了不少消費者的“吐槽”。有法律界人士向南方日報記者指出,時下流行的在出租車上架設多臺移動終端或者使用包括手機在內的各種移動終端的行為也涉嫌違法。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定,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提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各位出租車司機朋友如果在駕駛過程中使用打車軟件,則不可避免地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規。 |
關鍵詞:打車軟件,互聯網,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