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構筑物 一律拆除
日前,省國土資源廳出臺《2014年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對違反大多數群眾意愿征收土地、違反程序征收土地、不按補償標準補償、貪污挪用補償款等違規征地行為重點組織查處,嚴肅追究違法責任,維護被征地群眾的知情、表決、財產等權力。 今年,我省國土部門將高度關注通過群眾舉報和巡查等途徑發現的新發違法線索,把案件查處工作提前到案件初發之時,對鏟苗、挖坑、圈院、開溝、開路等初發違法行為保持高度警覺,一經發現立即制止、立案,加強直查和督辦,采取一切手段堅決把違法行為遏制住,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根據《工作要點》,我省將加大重大典型案件查處力度,對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違法構筑物,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黨政責任;對違法嚴重及查處不力地區采取約談、停批、問責等措施,確保違法案件查處到位、違法地區整改到位。同時,還將進一步抓好“小產權房”清理工作。在5月底以前務必做到“三個一批”:堅決拆除一批頂風違法建設的“小產權房”,嚴肅查處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嚴厲追究一批責任人的責任。按照要求,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要嚴格落實巡查制度,按照巡查工作有關要求,提高巡查效果,對違法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對案件發現、處置不及時,查處有困難后既不組織查處又不報告造成嚴重違法事實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記者張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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