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秦皇島3歲女童怡馨家園被拐 警方:虛假信息
“求幫忙擴散,今日上午,一名3歲女童在秦皇島開發區怡馨家園小區附近被拐,有知情者請告之,大人都急瘋了……”近日,記者在微信中收到這樣一條被轉發的求助信息,經查,其竟是已在全國各地流傳多時的虛假信息。 這則信息的全文為:“尋人啟事:13969597919請求幫忙擴散。今天上午一個三歲多小女孩在秦皇島經濟開發區怡馨家園小區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準確說出她爸爸的手機號碼,從監控上看是被一個四十多歲男人抱走了,現大人都急瘋了,有知情者請告之,萬分感謝!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聯系人鄭春蓉13969597919,如果看一眼懶得轉的冷漠的人也請求你伸出手指按3秒。看到就轉轉吧,我們都會有孩子!” 2月10日,記者撥打“聯系人鄭春蓉”的手機號13969597919,可這個電話已經停機,經查,該號碼為山東聊城的手機號,而秦皇島市并沒有名為“怡馨家園”的小區。記者隨后通過網絡進行搜索,發現這則求助信息自去年7月已經在全國各地頻頻流傳,內容基本一致,只是將地址進行了變換,已有媒體及公安機關確認其為虛假信息。 據秦皇島市公安局民警介紹,這條虛假信息并沒有在秦皇島大范圍流傳,只是個別不知情的網友進行零星散布。市民如收到類似求助性的案件類信息,應及時向公安機關進行核實求證,切勿隨意進行轉發散布,以免造成社會恐慌,甚至觸犯法律。據了解,如在明知是虛假信息,為了引起社會轟動而故意轉發,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虛假信息的原創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造成嚴重后果,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還將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記者 楊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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