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禁炮”動真格 獎勵舉報人最高兩萬元
長城網邢臺1月29日電(王英獻 李開)“邢臺市公安局溫馨提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市中心城區內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者由公安機關予以100元至5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治安拘留。”連日來,很多市民的手機上都收到了這樣的短信提示。據悉,馬年春節期間,邢臺市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確保市民度過一個安全、祥和、潔凈的節日。 在全城“抗霾”的大背景下,“禁炮”成為了公眾關注的熱點。數據顯示,僅2013年春節當天,邢臺市3000余名環衛工人共清掃了100多噸炮皮。而且,由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污染環境、擾民、火災傷人事故等問題時有發生。“去年9月,邢臺市就制定出臺了《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各類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市民認真遵守,為保護城市環境做出貢獻。然而,仍有一些單位和個人在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邢臺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歡迎群眾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煙花爆竹進行舉報,查證屬實的將視情給予舉報人3千元至2萬元獎勵。 在邢臺市區5條年貨街上,記者已見不到往年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邢臺市安監局危化科科長杜建軍說,經過幾天來的明察暗訪,市區內沒有銷售煙花爆竹的現象。邢臺市在城內全面“禁炮”的同時,對城外的煙花爆竹生產和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整頓。安監部門已全部暫扣、取締了23家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企業的許可證和1282個零售網點的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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