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規范銀保產品銷售 嚴查“存單變保單”等現象
銷售誤導一直是保險業的一大頑疾,這一問題在銀保渠道表現得更為嚴重,“存單變保單”、片面夸大收益等現象屢見不鮮。為了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中國保監會、中國銀監會16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據了解,我省保險行業已經開始著手規范銀保產品的銷售。 據記者調查,“存單變保單”的遭遇者大多是缺乏金融知識的老年人,為此《通知》要求,對城鄉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齡超過65周歲或期交產品投保人年齡超過60周歲的,向其銷售的產品原則上以保單利益確定的普通型產品為主,不得通過系統自動核保現場出單,應由保險公司人工核保,核保中保險公司應對投保產品的適合性、投保信息、簽名等情況進行復核。業內人士指出,《通知》區分了人群,對風險承擔能力較弱老年人、低收入人群采取特殊的保護措施,是合理的。 之前,銀保產品銷售的主要品種是分紅險,工作人員為了追求銷售業績,往往夸大收益,而最終難以兌現,銀保產品的結構亟待調整。為此,我省監管部門要求,保險公司、商業銀行應加大力度發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保險產品。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保險期間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險、保險期間不短于10年的兩全保險、財產保險、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的保費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險業務總保費收入的20%。業內人士認為,通過銀保渠道加大保障型和儲蓄型業務的發展,讓保險回歸本質,才能把老百姓的真實需求釋放出來。 前兩年,在某銀行網點辦理存款的劉大爺,被工作人員忽悠買了保險。由于老伴生病亟須現金,可是銀行借口銷售人員早已辭職百般推脫。商業銀行網點部分銷售人員流動性大,也是造成糾紛的主要原因。 為了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發銷售誤導,銀監會2010年底出手整頓銀保市場,叫停保險公司駐點銷售。銀監會三年前的這一禁令是否會有所松動,一直備受業內關注。《通知》中并未放松“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的限制。 業內人士分析,駐點銷售的政策沒有變,主要是考慮到風險和責任的分擔明晰問題,有利于銀行培養自身的銷售管理能力和有效進行風險隔離。滿足保險公司駐點有三個條件:一是消費者相對成熟;二是保險公司內部治理、內控比較成熟;三是銀保之間能夠有比較規范的監督和合作行為。 此外,我省保險監管部門根據《通知》要求,從保險銷售過程的前段、中段和后段,對銀保渠道銷售行為提出要求,例如延長猶豫期至15個自然日、標明風險提示語、對投訴不得互相推諉……明確保險公司和代理機構哪些行為應該做,哪些行為不應該做。 猶豫期的設置旨在為投保人購買保險產品后留下再考慮的時間,看購買的產品是否真的適合自己。在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只收取10元保單工本費。目前執行的猶豫期一直為10天。鑒于銀保渠道銷售過程較短,多數為現場出單,消費者需要較長猶豫期對保險合同深入理解。 由于銀保渠道的保險銷售涉及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兩方,當發生投訴、退保等情況時,如何防止雙方互相推諉?《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應在發生投訴、退保等情況時第一時間積極處理,不得互相推諉,并積極采取措施,妥善解決。”(記者 張輝) |
關鍵詞:銀保,存單變保單,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