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增用地指標預分下達 每縣市至少增200畝
1月24日從全省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全省新增用地指標全部預分下達,農用地轉用指標的70%分到市縣,省留30%主要用于重大基礎設施工程、省管100項重點項目和節約集約用地考核獎勵。 對省擴權縣(市)、財政直管縣(市)要與市管縣(市)平等對待,按照每縣(市)至少200畝,安排縣域工業聚集發展用地,其中用于縣城建設不低于50畝。安排農村建設用地指標不低于本市指標的10%。 近年來,我省多地普遍存在補充耕地慢、用地計劃執行慢、土地供應慢問題。一些指標當年用不完,形成沉淀閑置。為解決這些問題,會議提出,今年實行預分下達新增指標與上年度供地率和用地計劃執行情況掛鉤。在指標使用過程中,實行與補充耕地情況掛鉤、適時調整。從今年起,將按季度對各設區市和直管縣(市)供地情況進行通報。 今年我省還將依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用好區位調整、指標調劑政策,力爭完成盤活批而未用閑置用地6萬畝。會議提出,我省將建立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項目臺賬,做到上圖入庫,逐宗制定具體處置措施,掌握每宗閑置地塊的實時狀態。同時落實土地利用巡查制度,加強建設用地供后開發利用全程監管,從源頭上防止和最大限度減少新的批而未用土地。 用好土地杠桿,化解過剩產能。會議提出,嚴把供地和用海閘門,推進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助力全省產業結構調整。“我們將嚴格土地利用計劃和圍填海計劃管理,對高耗能、高污染特別是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項目,一律不安排用地用海指標,不辦理供地用海手續。”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張紹廉說。對在結構調整和壓減過剩產能中退出的企業用地,將給予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市場主體參與改造開發,實施“騰籠換鳥”。推進城鎮低效建設用地的再次開發利用,開展節地技術、節地模式推廣,建設多層標準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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