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將聘任100名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
1月16日,記者從承德市環保局獲悉,為深入推進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監督作用,廣泛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環境保護,市環境保護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聘任活動,共聘任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100名。 據了解,凡政治立場堅定,品行良好,作風端正;社會責任心強,言行舉止文明,身心健康;了解環保政策、法律、法規和環保知識;熱心環保公益事業,具備較強的使命感和奉獻精神的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大學生環保志愿者、城鎮社區、農村居民等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的基本職責為: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的環保知識;監督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污染問題;協助環保執法部門查處環境違法問題;協助環保部門處理環境信訪及其它環境糾紛事項;收集并向環保部門反饋群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環保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工作;參加環保部門組織的有關業務學習活動;定期向環保部門了解報告本轄區環境保護工作動態;向環保部門咨詢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旁聽環境違法案件的聽證會和復議審查會。 據介紹,選聘的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將實行聘用制,聘期為一年。期滿后根據本人意愿,符合聘任條件的可繼續聘任;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在環保部門統一指導下行使監督職權,環保部門對其實施年度考核,并對做出突出成績的監督員予以表彰、獎勵。 大氣污染防治義務監督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保部門可以停止對其聘用:聘用期內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紀律要求的;因健康問題無法勝任工作的。 提出申請人員請于1月20日前將個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與報名表一并報送至承德市環境保護局宣教中心。(記者王曉丹 通訊員苑秋菊) |
關鍵詞:污染,監督,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