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污染 廊坊市區不設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
近日從廊坊市安監局了解到,今年春節期間廊坊市區將不設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以減少環境污染。 今年春節期間,廊坊市煙花爆竹的額定儲備量為720噸,安次區、廣陽區和開發區將不再設立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只在市郊設有幾家固定銷售門店。其余縣(市)的臨時銷售點也會有所減少。 去年12月,廊坊市出臺《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北至北環道,西至西環路(廊涿線)、光明西道、西昌路、S273(廊霸線),南至南環道,東至東環路(創業路)以內區域(含上述道路沿線外側200米范圍)及廊坊開發區轄區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上述區域若空氣質量允許,可以在農歷臘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燃放煙花爆竹,除臘月三十、正月初一可以全天候燃放外,其他時間凌晨1時至6時不準燃放煙花爆竹,除春節期間外的其他時間一律不得燃放。 (通訊員 張歡 記者 解麗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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