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提案]統一規范 加強司法鑒定機構監管工作
長城網1月10日訊(宿馨元)隨著司法鑒定部門的社會化和經濟利益自主化(即自負盈虧),少數司法鑒定機構為利益所驅使濫用職權的現象屢見不鮮。在2014年河北“兩會”上,趙文石委員提交提案,建議規范全省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行為。 提案稱,目前,河北省個別公檢法內部的法醫鑒定機構存在違規面向社會做司法鑒定的現象,由于鑒定機構技能和利益的原因,常常出現同一傷情在不同傷殘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明顯不一致,甚至懸殊過大的現象,低殘高評,甚至按國家標準本來不構成傷殘的卻評上傷殘。歸根結底,產生這類問題的關鍵是因為司法鑒定行業缺乏有效監督,司法鑒定機構自律性差。 因此,趙文石委員建議,應統一鑒定規范,確定河北省法醫臨床司法鑒定執業操守;建立健全對法醫司法鑒定工作的監督懲罰機制,對涉及違法犯罪的要及時交予司法機關;司法廳應加強鑒定機構的監管工作,確保司法鑒定機構認真做好保險事故傷殘等級評定工作;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標準與程序,客觀公正地開展鑒定工作,樹立司法鑒定機構的良好形象,對違反法律法規的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及時淘汰清理出局。 |
關鍵詞:河北兩會,提案,司法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