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吃空餉”律師被收回執業證 加強管理
昨日(3日),燕趙都市報對滄州市園林局兩名職工雖有工作單位卻在外兼職做律師的問題報道后,滄州市相關部門高度重視,隨即展開調查。當日,滄州市司法局已按有關規定,收回馬某的法律工作者證,陳某的執業律師資格將報請省司法廳后注銷。滄州市園林局也責成兩人立即回單位上班。 昨天上午,滄州市司法局律師處和基層處主動聯系本報記者稱,經詢問,陳某承認自己是滄州市園林局的正式職工,對此,律師處依照程序將上報省司法廳,對其執業律師資格予以注銷。滄州市司法局基層處在對馬某的情況調查后確認,馬某為園林局正式人員,事業編,經向省司法廳請示,按照司法部相關條文規定,馬某不能兼職法律工作者。目前,他們已收回了馬某的執業證件。同時,滄州市司法局將在全市開展教育清查工作,嚴格法律工作者的規范管理。 滄州市園林局在傳給本報的公函中說,接到燕趙都市報記者采訪電話后,該局非常重視,經查,二人確有從事法律事務的行為。隨后,該局責成一名主管領導找二人談話,要求他們或者辭去相關法律工作,或者辭去園林局工作。3日上午,二人已在市司法局上交了律師證和法律工作者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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