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超生女嬰被抱走案一審宣判:駁回訴訟請求
引起社會多方關注的河北省安新縣農民因“18年前超生女嬰被抱走至今下落不明”而狀告縣政府信息不公開一案,27日上午在保定高碑店市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劉老根、夏鳳各的訴訟請求。 中新網記者曾于2013年11月4日赴河北省保定市安新縣圈頭鄉進行實地采訪。當事人圈頭鄉橋南村農民劉老根、夏鳳各夫婦對記者稱,1995年5月28日,他們的第3個孩子降生,是個女兒。因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同年6月7日晚上,鄉政府領導派當時在鄉派出所當臨時工的村民夏金成來到其家中,勸說夫婦二人將孩子送人,遭到拒絕。1995年6月8日,他們出生11天的女兒被人留下400元錢強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 據了解,劉老根夫婦于2013年11月4日下午正式向圈頭鄉派出所報案,安新縣公安局立即抽調專門力量就此案進行調查。隨后,劉家又就該事件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安新縣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要求明確告知圈頭鄉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對原告處罰的信息,以及被處罰的女兒送養及收養情況。該案被指定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立案審理。12月3日下午,高碑店市法院依法對該案開庭審理。 據悉,原告已當庭表示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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