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第三期職工互助金下月開繳 一日捐變50元
石家莊市第三期職工互助細則出臺,救助疾病范圍由10種擴大為12種 12月25日,石家莊市總工會召開石市第三期職工互助活動動員大會,并下發了《石家莊市職工互助活動實施細則》,根據細則要求,從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全市將以基層工會為單位開始繳納互助金。與前兩次相比,第三期職工互助活動擴大了救助范圍,同時對互助標準作了調整。 變化 互助金繳納標準為每人50元 據了解,原《實施細則》規定捐款標準為“本市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的在崗職工,一次性捐出本人一日工資收入”,本次活動調整為:全市各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崗職工(不包括離退休人員),均可在本單位工會統一組織下以團體形式參加職工互助活動。職工互助金繳納標準為每期每人50元。繳費標準不設上限。 特困職工,即:納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軟件統一管理,且持有石家莊市總工會發放的加蓋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公章的《特困職工優待證》的職工,可以繳納互助金20元。市總工會表示,該項活動不單獨接受個人加入,團體參加人數須不少于本單位在冊職工人數的90%。 救助疾病種類由10種擴大為12種 據了解,今年的《實施細則》將10種重大疾病擴大為12種重大疾病,進一步擴大了救助范圍。這12種重大疾病為: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再生障礙性貧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臟瓣膜置換術(須開胸手術)、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顱內腫瘤手術(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重大器官移植術(須異體移植術)、腦膜炎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須開胸手術)、肝硬化。 特困職工首次確診患重大疾病給予1萬元緊急救助 特困職工、繳費職工及其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在救助當期內,經石家莊市二級以上醫院首次確診患12種重大疾病中的一種或幾種的,特困職工、繳費職工給予1萬元緊急救助,特困職工、繳費職工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給予5000元緊急救助。救助當期住院醫療總費用(醫保報銷憑據費用合計減自費部分)超過10萬元以上部分按20%給予救助,市本級救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經審核,救助額超過3萬元的特別重大事項,且救助當期住院醫療總費用超過30萬元的,可申請省級資金救助。 特困職工及其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經石市二級以上醫院確診患12種重大疾病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救助當期住院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參加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統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在國家、省、市規定的相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和診療目錄內,扣除醫保報銷的費用后,個人負擔的費用)達到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特困職工給予5000元定額救助,特困職工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給予3000元定額救助。 繳費職工及其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在救助當期內,經石市二級以上醫院首次確診患12種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的,且住院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達到4000元以上(含4000元)的,繳費職工按自付醫療費數額的40%給予救助,繳費職工未就業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按自付醫療費數額的30%給予救助,市本級救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經審核,救助額超過3萬元的特別重大事項,且救助當期住院醫療總費用超過30萬元的,可申請省級資金救助。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導致繳費職工家庭人員、財產重大損傷、損失,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根據損傷、損失情況,給予3000元-3萬元的一次性救助。 在一個救助期限內,因同一病種,兩次或兩次以上連續在石市二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達到救助起付線的,可按累計醫療費所達到的檔次計算救助額。 程序 申請人先向所在基層工會申請救助 在互助金的申請、使用上,政策規定,救助對象的申報程序包括:申請、核實、審批和建檔。 1、申請。申請人首先向所在基層工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 在異地轉移就業的捐款職工,憑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在捐款地工會申請救助。 2、核實。基層工會接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填寫《石家莊市“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救助金審批表》,按工會隸屬關系上報縣級(含)以上工會。 3、審批。上級工會收到基層工會或下級工會上報的《石家莊市“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救助金審批表》,按照審批權限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同意的即給付救助金,不同意的要及時告知理由。 4、建檔。各級工會建立救助對象檔案,及時將救助情況錄入歸檔。并將救助信息錄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軟件。 提醒 特困職工需持有優待證且符合相應條件 1、職工家庭領取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后,本人、配偶、未就業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疾病,經醫保報銷后月自付醫藥費200元以上,或子女就讀于中專及以上院校。 2、職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00%-200%之間,本人、配偶、未就業子女患有12種重大疾病中的一種或幾種及其他慢性疾病,經醫保報銷后月平均自付醫藥費600元以上,或子女就讀于中專及以上院校,月平均自付醫藥費300元以上。 3、職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00%以上,本人、配偶、未就業子女患有12種重大疾病中的一種或幾種及其他慢性疾病,經醫保報銷后,全年自付醫藥費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70%以上,導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4、職工家庭因突發災難事件等原因導致家庭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影響家庭基本生活。(記者郭鵬)
|
關鍵詞:職工互助,一日捐,石家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