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發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紅色預警要停課
預警發布 一旦達到城市預警條件時,由各設區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發布本市的預警信息。 達到區域預警條件時,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區域內設區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由各設區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發布本市的預警信息。 達到全省預警條件時,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后發布全省預警信息。 區域或全省預警時,污染程度超過區域或全省預警等級的設區市,按照當地實際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污染程度未達到區域或全省預警等級的設區市,按照接到的區域或全省預警等級發布預警信息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不利于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的空氣污染氣象條件、主要污染指標,以及未來一定時期內的定性潛勢分析。 預警解除 城市預警解除或降級信息由各設區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發布。區域預警解除或降級信息由接到區域預警解除或降級通知的設區市組織發布。全省預警解除或降級信息經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準后發布。藍色(Ⅳ級)預警可自動解除。各有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或終止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 與預警級別相對應,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Ⅳ級)應急響應、黃色(Ⅲ級)應急響應、橙色(Ⅱ級)應急響應、紅色(Ⅰ級)應急響應。 城市預警時,設區市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 區域橙色(Ⅱ級)預警時,該區域內設區市啟動橙色(Ⅱ級)應急響應;區域紅色(Ⅰ級)預警時,該區域內設區市啟動紅色(Ⅰ級)應急響應。 全省橙色(Ⅱ級)預警時,各設區市啟動橙色(Ⅱ級)應急響應;全省紅色(Ⅰ級)預警時,各設區市啟動紅色(Ⅰ級)應急響應。 進入全省或區域應急響應狀態時,省內或區域內各設區市應按預警等級執行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其中,對涉及到公眾日常生活和區域交通運輸的應急響應措施,如健康防護提示、機動車限行、學校幼兒園停課等,按照本地實際污染等級執行。 應急響應措施分為分級應急響應措施與部門聯動措施兩大類。分級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提示措施、建議性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減排措施。部門聯動措施指各成員單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狀態下聯合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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