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新聞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第一條 為進一步增強長城網媒體公信力,加強長城網新聞采編隊伍建設,倡導高尚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規范新聞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特制訂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長城網全體采編人員。 第三條 新聞從業人員要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高舉旗幟、圍繞大局、服務人民、改革創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 第四條 用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指導新聞實踐,學習宣傳貫徹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繼承和發揚黨的新聞工作優良傳統,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恪守新聞職業道德,自覺承擔社會責任,敬業奉獻、誠實公正、清正廉潔、團結協作、嚴守法紀,做到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 第五條 新聞從業人員須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河北省委宣傳部和公司有關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及新聞宣傳紀律的規定,樹立長城網新聞工作者的職業使命感、榮譽感和責任感,自覺維護長城網媒體公信力和自身新聞職業形象。 第六條 新聞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保護未成年人隱私。 第七條 新聞從業人員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要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唱響主旋律,不斷鞏固和壯大積極健康向上的輿論。 第八條 新聞從業人員要發揚優良作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品德修養,提高綜合素質,抵制不良風氣,接受社會監督。 第九條 新聞從業人員必須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要把真實作為新聞的生命,堅持深入調查研究,報道做到真實、準確、全面、客觀。 第十條 新聞從業人員嚴禁有償新聞,不得以任何手段借工作之便謀取私人利益。不得以報道、不報道或撤稿為借口要挾被報道對象以獲取任何好處,不得索要收受以紅包、車馬費、稿費等任何名義的現金、代金卷(卡)、銀行卡、證券和其他貴重物品。被報道對象主動贈送的,必須當面婉拒。因特殊情況不能當面拒收的,須在事后一個工作日內通過郵件向分管領導書面匯報情況,并上交上述物品,由人力資源部登記造冊后寄回被報道對象。 第十一條 新聞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新聞報道與經營活動分開的規定,不以新聞報道形式做任何廣告性質的宣傳,編輯記者不得從事創收等經營性活動。 第十二條 長城網新聞從業人員實行利益回避原則,在被報道企業中兼職或持有股份等擁有經濟利益者、與被報道對象、當事人有近親屬或其他利益關系者,不得參與相關新聞報道,并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同時申請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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