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河北七城市名列較差前十
近日,環保部發布11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為39.1%,與10月份相比,這一比例提高了1.9個百分點。 監測結果顯示,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1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石家莊、保定、邢臺、唐山、邯鄲、濟南、太原、廊坊、烏魯木齊和衡水;與10月相比,我省名列較差前十名單的城市增加了一個,廊坊重新進入。11月,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拉薩、福州、貴陽、舟山、承德、惠州、大連、珠海和張家口,其中,海口、拉薩、福州、舟山、張家口空氣質量保持穩定。 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范圍為3.3%-83.3%,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0.9%,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14.9%,嚴重污染天數比例為5.9%。13個城市中,僅張家口達標天數比例為83.3%,承德、北京和秦皇島達標天數比例在50%-80%之間,其他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均不足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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