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牌”要查“保護傘”更要查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在河北遷安市和遷西縣,存在售賣超載“保護牌”情況。車主向當地幾家特定的“車隊”購買2500元一張的“保護牌”,貼上后可免查免罰。記者購買了兩張“保護牌”試用,發現很管用。(12月16日《新京報》) 針對“車隊”指認遷西縣交通局賣“保護牌”的說法,遷西縣交通局辦公室張主任予以否認;而遷安市交通局案件處理科負責人蔡建軍表示,交通局絕無賣“保護牌”給“黑車隊”的行為,但也不排除有內部執法人員與“黑車隊”有勾結的情況。 不管承認與否,“保護牌”背后有“保護傘”的事實是明擺著的。因為不但每張“保護牌”后面附上了路政、運政可以聯系的電話,還隨時有短信提醒各路段執法檢查情況,一旦車偶然被扣還可以馬上找人“撈出來”。可以說,執法人員與社會人員相互勾結而成的利益共同體昭然可見,絕非一個人在戰斗。超載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自不待言,這種以罰代管、類似“保護費”的超載“保護牌”,危害性更大,它不僅將交通管理執法部門與車主之間的管理服務關系變成了魚肉關系,而且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因此,有關部門不僅要嚴查出售“保護牌”的“黑車隊”,更要嚴查“保護牌”背后的“保護傘”。如果當地交通執法人員和“黑車隊”之間的確存在利益鏈條,就屬于瀆職和違法行為,不及時予以查處,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恐怕也難逃失職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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