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名”就應該成為“批評”的標配
中央紀委日前對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包括黑龍江副省級干部付曉光、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孫國慶等在內的多名領導干部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比中央紀委之前三次通報更進一步的是,此次通報不僅人數更多,而且對違規違紀干部直接“點名”。(12月18日河北青年報02版) 在現實中,名義上曰通報批評,但通告中只見數字不見人,只見職務不見名的現象,著實不少。如此淹沒在數字中的批評,形成了另一種行政霧霾,不但讓人有霧里看花之感,也讓批評的嚴肅性和效力大打折扣。 長久以來,點名也成了一種講究策略和藝術的事情。比如,只點小級別官員,不點高級別的,只能由上級點名批評下級,哪些場合該點名,哪些場合不該點名都有著潛在的考量,要被精細拿捏。而且批評本身似乎包含了各種不同的“優待”,如“今天就不點名批評了”往往成為一些官員的口頭禪。此次中紀委的點名通報中包含了副部級干部,應該說是對于以往“批評藝術”的突破。 事實上,如果單純就批評的作用和被批評者應當肩負的責任來看,級別越高,越應該點名批評,方能展示懲處的決心和力度。而那些“點到為止”、“顧及面子”的批評,不僅可能為官員的懲處預留打折空間,更使得批評應該起到的預期作用被虛化。要想真正顯示出批評的作用,“點名”就應該成為批評的標配。找不到“對象”的批評,民眾難免衍生出“護犢子”、走過場的焦慮。 就現實而言,點名批評在某種程度上也打破了領導名字不能被輕易提及的潛規則。基于長期以來的政治倫理的熏陶,點名官員似乎成為一種忌諱。現實中,批評官員特別是下級批評上級,民眾批評官員都習慣性地隱含其名和職務,這反映出長期以來在官員信息公開和為官員姓名諱的社會禁忌。中央紀委此番的點名批評,還釋放出這樣的信息:違規官員理應受到民眾的監督與圍觀,而點名批評官員應該成為基本的行政倫理和社會常態。起碼的常識是,官員受到處分,說明官員的一些信息包括職務等都將出現變動,那么,向民眾公開則是理所應當的,否則,談何為民服務?談何接受監督? 嚴格來說,點名批評其實是個偽命題。那種官員受到處分仍可“隱于天下”的做法,恰恰是官員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不足的表現。在這個意義上,進一步加強官員的信息公開,當是壓縮批評不點名空間的重要手段,而反過來,點名批評也應當成為官員信息公開的一部分。 中紀委點名批評違規違紀官員,已然開了個好頭。 -任然 |
關鍵詞:通報,八項規定,違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