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主城區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日前,唐山市政府發布通告,決定劃定主城區(含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在禁燃區內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違者將依法予以處罰。 據介紹,禁燃區面積109平方公里,占中心區建成區面積的88%。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焦炭、焦粉、粉煤、煤泥、人工煤氣、燃料油(柴油、重油和渣油)以及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硫含量大于0.3%的固硫型煤,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柴油、煤油。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爐窯、爐灶等燃燒設施(城市集中供熱應急調峰鍋爐除外)。 通告要求,到明年底前,除禁燃區內未實現集中供熱的城中村居民,暫可燃用符合相關要求允許使用的燃煤外,將全部淘汰拆除禁燃區內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等高污染燃料設施(經批準保留的集中供熱、熱電廠鍋爐設施除外)。高污染燃料設施在規定淘汰拆除時限前,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燃用低硫煤,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除市級劃定的禁燃區外,其他區域禁燃區劃定工作由所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組織實施,禁燃區面積不低于建成區面積的80%。(記者湯潤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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