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牌照車石家莊元氏超速 罰200還是100遇尷尬
單位要求定期清理所有車輛的違法,查詢中發現其中一輛車在石家莊元氏某處有一個超速,經查河北交管網,顯示違法處罰為罰款100元、扣3分。由于這輛車的牌照是北京的,就查了一下北京交管網的信息,結果處罰是200元、扣3分。這個違法,我到底該怎樣處理呢?為什么兩地處罰標準會不一樣?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上了當事人李先生,他介紹,11月24日那天,他駕車從靈壽到邢臺,在元氏縣境內沿107國道南行,當時也沒留意超速。后來,是單位讓定期清理交通違法才發現上述問題的,就不知道該怎么處理了?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國家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時,并沒有明確各項交通違法的處罰標準,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該地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辦法。 記者查閱得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其第96條第11款規定: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處200元罰款。而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其第76條第11款規定:機動車在非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的時速不足50%的,處100元罰款。 交管法制部門有關人員解釋,各地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是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制定的,可能會有所不同。最初,交通違法只能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接受處理,也就不存在上述問題。后來,公安部為了方便群眾處理交通違法,逐漸推行了交管系統聯網工程,交通違法也可異地處理了。理論上說,交通違法應該按照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處罰標準處理,但是各地電腦都設置了相應程序,因此在交通違法轉入時,就自動“套用”了轉入地的處罰標準,出現了上述情況。因此,按照兩種處罰標準,都可以處理同一起交通違法。 記者昨天了解到,李先生已經在石家莊市處理了這起交通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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