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一手機“靚號”標價1.5萬元被稱“炸彈號”
高價出售“靚號”合情?合法? 一些行內人士認為,買賣“靚號”完全是雙方自愿的市場交易行為,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事情,符合市場合理競爭需求,符合市場供求關系。而且物價部門也沒有對“靚號”價格進行限定。 一些電訊運營商也稱沒法干涉炒號,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對于有人炒號的行為,屬于個人行為,作為企業沒有辦法干涉,只要客戶提供的過戶資料完備合法,公司就不能拒絕過戶,“再說,所有號碼在賣給銷售商時價格是有規定的,但銷售商怎樣銷售,我們就無權干涉了”。 早在2003年開始施行的《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電信業務經營者取得碼號使用權后,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拍賣用戶號碼資源,不得向用戶收取選號費或占用費”。 然而,由于目前市場上高價出售“靚號”的主要是一些代理商、經銷商,而非通信運營商,這就造成了監管上的困難。 但據相關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加強對其業務代理商的管理,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代辦電信業務單位或個人的服務質量。” 市區某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認為,高價甚至天價出售手機“靚號”,是一種牟利行為,各級分銷商可從中賺取很大的利潤,侵犯了消費者應該享有的權利,嚴格上說,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而且運營商也不能逃避責任,他們必須負起對下級分銷商的監督責任,不能僅僅以營利為目的。“號碼市場的規范,消費者也要樹立和轉換消費觀念,做到健康消費、理性消費。” 只是為了打電話 號碼好不好無關緊要 記者采訪中,一些市民紛紛表示,手機號只是與他人聯絡的“代碼”,給自己選一個好記好聽的手機號雖然合乎情理,但若過于講究號碼的靚不靚,為購買所謂的“靚號”而一拋千金,則大可不必了。 “手機號好記就好,不需要特意找、高價買。”市民張利軍如是說。“吉祥也罷,幸運也好,只有通過自己踏實努力才能得到。指望通過一組數字就改變現狀,太天真了!” 針對“靚號”交易火爆的現狀,一些業內人士提醒:如消費者私下購買了自己中意的號碼,為確保號碼今后的使用安全,需要與原號碼登記者一起到運營商的自辦營業廳辦理過戶手續。只有這樣,才能明確該號碼過戶時的前后責任,確保消費者今后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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