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以城鎮化帶動城鄉居民增收 《意見》指出,把加快城鎮化進程作為促進居民增收的著力點,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研究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推動區域中心城市和中等城市建設,加快縣城擴容提質步伐。以增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功能為重點,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做大城市經濟,增強城鎮對產業的集聚帶動能力、對人口和就業的吸納能力,為居民增收創造條件。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成本共擔、協同推進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組織化、規?;潭?,促進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進一步加大戶籍、土地、金融、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力度,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健全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保障政策,農民轉移到城鎮后,在就業創業、子女教育、公共衛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促進農民增收 《意見》指出,要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就業培訓和勞動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加強農民技能培訓,建立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力求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培訓后的就業率達到80%以上。鼓勵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建立和完善城鄉一體的人力資源市場、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引導農民向城鎮和二、三產業有序轉移就業,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 增加農民經營性收入。發展優質、高效農業,全面實施農產品綠色提升計劃、品牌戰略,促進農產品專業化、標準化、規?;?、集約化生產,打造優勢特色產業和特色產品。推進農業產業化,抓好國家級和省級示范基地建設,到2017年省級龍頭企業達到550家,年銷售百億元以上企業達到10家,構建優勢產業突出、配套體系完善、規模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大力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村中介組織等新型組織形式,到2017年力爭全省農民合作社總量達到45萬家以上,輻射帶動農戶70%以上。通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有效增加農民經營性收入。 增加農民轉移性收入。建立健全農業補貼穩定增長機制,完善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和糧食直補政策,增加農機購置補貼規模,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逐步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扶持我省優勢農業產業發展,適當增加補貼品種和提高保費補貼比例。 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推動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在所有權不變和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采用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轉讓等方式進行流轉。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促進扶貧對象收入較快增長。建立健全扶貧專項資金穩定增長機制。組織當地貧困群眾參加以工代賑工程建設,按不低于國家投資額的10%及時足額向務工群眾發放勞務報酬。實施集中連片貧困地區扶貧攻堅,支持沿海地區貧困縣、環首都扶貧攻堅示范區各縣率先脫貧。加大對口幫扶力度,引導發達地區產業發展與貧困地區就業掛鉤,帶動貧困地區勞務輸出。實施“雨露計劃”,加強實用技術培訓。努力實現扶貧對象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建立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按照《意見》,要加大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力度。促進中低收入職工工資合理增長,提升企業職工工資在全國的排名。健全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定期發布全省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企業工資增長基準線與勞動生產效率同速增長。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增加職工工資分配,確保職工工資和企業效益同步增長。 完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依法保障職工對企業工資分配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省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產業集群、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加快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大力提高工資集體合同的簽訂率、審查率和履約率,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凡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和經營者,在各類評先評優中不予列入。 -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 《意見》提出,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動態調整和合理增長機制。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與城鎮職工平均工資、企業相當人員以及與全國平均工資水平之間的調查比較制度,及時、合理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工資分配政策向基層工作人員傾斜,認真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 科學規范提高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水平。結合各市、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自身財力狀況,不斷規范提高各市、縣(市、區)機關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水平,著力解決財力困難地區收入偏低問題。爭取逐步提高省直機關津貼補貼水平。進一步完善現有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性補貼制度,統籌考慮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建立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完善財政補助與經費管理政策。 鼓勵居民財產向資本轉化 按照《意見》,鼓勵通過動產、不動產投資,將資金、技術、管理等要素轉化為經營性產權,開展股權、債權、知識產權質押、抵押融資,依法增加紅利、租金、利息等財產性收入。 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支持居民經營性產權自由流動、交易。培育專業理財機構,發展個人理財行業,引導資產管理、融資、代理等中介服務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消費金融創新,積極開發適合大眾需求的投資少、穩健型、多樣化的金融理財產品。發展信托、融資租賃和財務公司。規范發展民間金融,鼓勵引導民間資金直接投資。普及理財知識,增強居民投資理財能力與風險防范能力。 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意見》指出,要強化工資支付監控與預警,將拖欠工資問題突出的領域和容易發生拖欠的行業納入重點監控范圍。落實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清償欠薪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負責制、行政司法聯動打擊惡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資支付屬地政府負責制度,推行工程款與職工工資分離和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落實政府工資支付應急周轉金制度,擴大企業職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實施范圍。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依法保障被派遣者同工同酬權利。同時,還將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維護職工獲取合理勞動報酬的權益。各級總工會加強對企業工會組織、選舉、工作方式的指導和監督。加快建立民營企業工會組織,保護企業工會組織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切實落實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充分發揮其在維護職工利益方面的作用。 完善相關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意見》,將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全面落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適時調整基本養老金標準,努力保持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上。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鞏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成果,積極穩妥地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和被征地農民的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健全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失業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確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的穩步增長,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功能。認真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創新工作機制,方便生育保險結算,提高生育保險待遇。 加強社會救助和幫扶 按照《意見》,將建立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增長機制。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通過完善省級補助資金“以獎代補”機制等措施,引導地方財政強化投入責任,探索建立社會救助資金合理分擔機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逐步實行全省相對統一的低保標準,確保到2018年城鄉低保標準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 適時調整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保障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達到或略高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制定農村五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量化法定供養標準,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生活水平不低于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建立家庭經濟狀況聯審聯查制度和信息平臺,落實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政策。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80歲以上老人發放高齡老年人補貼。健全孤兒保障制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扶持政策。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強臨時救助工作,落實對困難群眾的相關優惠減免政策。建立工作績效評價、內部監管、舉報核查制度,確保困難群眾權益不受侵害。積極培育慈善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慈善捐助,對捐贈款項按規定予以稅前列支。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開展慈善公益活動。加強慈善組織監督管理。(記者張清華) |
關鍵詞:居民,收入,就業,企業,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