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靠漸進式 難破延退阻力
據本報報道,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我國將適時出臺措施解決養老金“雙軌制”;在談到延遲退休時,胡曉義說,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符合我國實際。 面對老齡化社會的現實,以及養老金缺口所帶來的壓力,延遲退休似乎已成定局。但不容忽視的是,延退的問題一經提出就引發強烈爭議。相比較而言,“邁小步”的漸進式延遲退休,顯然比“斷崖式”科學一些,面對的阻力也會更小。不過,僅僅依靠一個“漸進式”的設計,延退恐怕難以獲得更多支持。 11月1日,《人民日報》曾刊文稱回避養老雙軌制,其他改革恐難收良效。的確,當我們對延遲退休的討論越來越深入的時候,卻發現養老金雙軌制并軌仍然“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也就難免令人“意興闌珊”。如果不先把最不公平、最不合理的地方改掉,如何指望延遲退休獲得廣泛支持?我們期待的是,先出臺一個解決養老金雙軌制的時間表,然后再去出臺延遲退休的時間表。 據報道,社會上有聲音認為延遲退休會增加養老金繳費年齡,從而損害繳費個人的利益,對此胡曉義指出:實際上工資的增長比養老金的增長要快,多工作一年多繳費一年,工資的基數就更高,替換成的養老金水平也更高。 根據“少繳少得、多繳多得”的原則,延長了繳費年限,退休后的確可以在每個月領取更多的養老金。但這里還有一個相關聯的賬目需要考慮進去:現行的醫保制度“偏向”退休群體,退休人員的報銷比例較高,門診起付線卻較低。這也就是說,如果退休年齡延長5年,那么這5年里不但要繳納更多養老金,而且要在年老體衰、各種疾病開始找上門的階段,自己去負擔更多的醫藥費。換言之,要讓延遲退休少一些阻力,還應該對醫保報銷制度作出微調,比如不按“在職”或“退休”去確定報銷比例,而是直接按照年齡劃分。 人社部表示,延遲退休可能會從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然后逐步擴展。這樣的思路有一定道理,但現實情況是,“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基本都屬于繁重體力勞動者—根據目前規定,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對于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群體,當然應該照顧性地讓其提前退休;對于重體力勞動者,如果讓其延遲退休,則要有相關細則和支持方案,幫助他們變更工作崗位。否則,別說真的讓60多歲的老人繼續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的工作,即便想一想也令人寒心。 一種普遍存在的觀點是,延遲退休應有強烈的行業特征,腦力勞動者和體力勞動者不可能采用相同的模式。腦力勞動對體能的要求當然少一些,但不容忽視的是,上了歲數的人比較健忘,對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也會變差。那么,即便腦力勞動者可以在體能上接受延遲退休,其工作效率究竟怎樣? 所以,延遲退休還需要一個“體檢測評程序”。當一位勞動者面對延遲退休的時候,應該為其提供定期的綜合體檢與工作能力測評,如果其身體狀況適合繼續工作,那當然沒問題,否則的話就不應該“趕鴨子上架”。 總之,要克服延遲退休所面臨的各種阻力,需要從促進公平、科學決策、合理設計、人文關懷等多個角度來解決相關問題。 |
關鍵詞:漸進式,延遲,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