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特幣”監管應快半拍
《廣州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既然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體系高度依賴市場信用,那么監管舉措不妨從透明信息的角度為切入點,對其產生原理、交易模式等信息進行公開、詳盡的宣傳,并對網絡交易平臺進行專項鑒定和授權。 比特幣熱度上升催生了虛擬貨幣犯罪案件。近日,東陽警方偵破一起比特幣交易平臺詐騙案,3名涉案嫌疑人以虛假信息吸引買家在其注冊的網站交易比特幣,并伺機騙取買家錢款。 比特幣近期價格飆漲,在吸引投資客的同時也讓不法分子嗅到可乘之機,虛擬貨幣金融監管軟肋由此凸顯。需要指出的是,虛擬貨幣的確具有存在的市場意義,但其運作流通也應被納入到系統管理框架之下,以規避其對現實金融領域形成負面沖擊。 近年來,雖然在網游產業的帶動下包括Q幣、酷幣、魔獸幣等各種虛擬貨幣品種繁多,但都沒有比特幣這樣吸引眼球。其中的關鍵在于,比特幣在技術上突破了其他虛擬貨幣重復支付、發行規模無度的瓶頸,讓投機者從其天然的“稀缺性”中看到了價值,漸次發展到市場擁躉對其趨之若鶩。在2009年問世之初,1美元平均能夠購買1300個比特幣,而今年以來其身價漲幅已超過7000%。如今,比特幣激起的暴富夢想使其偏離了設計者的初衷,瘋狂的投資者已沒有耐心購買“挖礦機”自行挖掘比特幣,而是在流通市場直接購進成品再坐等升值拋出。隨著市場貪婪的膨脹,圍繞比特幣的違法案件也有抬頭之勢。但遺憾的是,囿于目前虛擬貨幣法律監管缺位,比特幣交易仍難以獲得合理保障。 恰因此,虛擬貨幣向現實世界的滲透不僅打破了貨幣主義“貨幣供給率與GDP增長率、通貨膨脹率應當保持一致”的經典論斷,而且也對金融主管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雖然央行、工信部、證監會等五部門下發通知指出,比特幣不能作為貨幣流通,且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也表態稱“近期不可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但監管腳步不能因否定態度而停滯。當然,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不可能過于剛性,勒令禁止只會導致地下市場“虛火旺盛”且難以約束。既然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體系高度依賴市場信用,那么監管舉措不妨從透明信息的角度為切入點,對其產生原理、交易模式等信息進行公開、詳盡的宣傳,并對網絡交易平臺進行專項鑒定和授權。這種“堵不如疏”的管理方式可以掀開虛擬貨幣神秘面紗,對稱的信息環境也將引導市場理性戰勝盲從心態,從而合理規制相關風險的肆意滋生與蔓延。 -馬紅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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