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出臺民生新政 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近日,邯鄲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扶持政策包括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幫助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重點幫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等利好消息。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為鼓勵中小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意見》明確提出: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畢業兩年內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中小微型企業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 同時,中小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還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及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補貼時限從繳費時間起計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據了解,新增就業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審批期限截至2015年底。 幫助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 幫助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并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于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本人社保費繳費基數未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按實際繳費額的1/2給予補貼;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按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的繳費額的1/2給予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采取定額補助的辦法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租用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租金補貼不超過1500元;租用面積在50—100(含)平方米的,每年租金補貼不超過2000元;租用面積在100—150(含)平方米的,每年租金補貼不超過2500元;租用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租金補貼不超過3000元。高校畢業生在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含網絡創業,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初次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 “今年起,我市將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談及培訓補貼政策期限的調整,邯鄲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如是說。 據了解,在調整培訓補貼政策期限的同時,邯鄲市還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補貼標準調整為每課時5—8元(按培訓工種確定),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1200元。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重點幫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 據介紹,今年起,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發放范圍為邯鄲市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此外,對當年底仍未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按照省相關文件規定,可從第二年開始申領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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