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超生女嬰18年前被抱走 縣政府今上被告席
河北保定市安新縣圈頭鄉劉老根、夏鳳各夫婦稱,18年前,他們出生11天的女兒因超生被鄉政府派人強行抱走,至今仍無下落。日前劉家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決被告安新縣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劉家代理律師林峰告訴記者,此案將于今日(12月3日)下午在高碑店市法院開庭審理。 2012年,保定市政府責成安新縣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但后者以不掌握相關信息拒絕。今年10月中旬,劉家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決被告安新縣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要求明確告知女兒送養及收養情況,于10月30日獲高碑店市法院立案。 林峰告訴記者,被告安新縣人民政府此前提交的答辯狀稱,對于劉家要求縣政府公開其計劃外生育女兒被送的地址和收養人及生活狀況,答辯人并未掌握這一信息,更沒有制作過這樣的信息,因此不屬于答辯人信息公開的范疇。 據劉老根夫婦回憶,1995年5月28日,他們的第3個孩子降生。因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同年6月7日晚上,鄉政府領導派當時在鄉派出所當臨時工的村民夏金成來到其家中,勸說其將孩子送人,遭到拒絕。1995年6月8日,他們出生11天的女兒被人留下400元錢強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當時是夏金成領來的兩名婦女帶走的,目前唯一的想法就是把孩子找到。” 夏金成近日接受新華網記者采訪時說:“我當時在鄉派出所幫忙,夏鳳各是我的叔伯姐姐,鄉政府就安排我去給她做工作。如果是我私自抱走的孩子,怎么制裁我都行!”(趙艷紅 高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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