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農合個人繳費提至70元 報銷藥物新增96種
我省2014年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要調整了。 記者昨日(11月27日)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我省2014年新農合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標準將由60元提高到70元。 同時,全省新農合醫療報銷藥物目錄新增補藥物96種,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新農合繳費12月份開始 記者昨日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按國家日前關于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的要求,我省將提高參合農民的籌資標準——2014年新農合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由60元提高到70元,同時,我省參合農民個人繳費工作將于12月份全面展開。 對此,省衛生計生委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經費必須按《河北省省內政府間專款配套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的分擔比例按時足額到位。 同時要求,各地切實加強對新農合基金運行情況的監控,特別是加大對鄉村兩級門診統籌和異地就醫發生費用的審核力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違規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新農合基金有效用于參合農民看病就醫。 同時,要會同審計、紀檢等相關部門加強對新農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對“小病大治”虛增醫療費等,擠占、挪用、騙取、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要依據法律法規嚴肅予以懲處。 報銷藥物新增96種 省衛生計生委昨日還下發關于落實2012版國家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報銷目錄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版)》適用于全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全部納入《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品目錄》。 同時,省衛生計生委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版)》與《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2012版)》進行了對照篩選,制定了《河北省新增補新農合藥物目錄》。 本次新增補共計96種藥品,其中新增補化學藥品34種,新增補中成藥62種,這些藥物“可報銷醫療機構級別”分為:“縣及縣以上”、“鄉級”、“村級”三級。 通知還表示,《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2012版)》中的國家基本藥物(2012版),適用范圍全部擴大到鄉級和村級定點醫療機構,藥物劑型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版)》規定執行。 據悉,上述規定將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具體增補藥物可登錄河北省衛生廳官方網站(www.hebwst.gov)查詢。 -文/記者陳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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