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失蹤案:最需彌合“親情撕裂”
備受關注的“11·24上海松江嬰兒失蹤案”,于27日晚告破,嫌犯是孩子伯母雷某。經警方審訊,雷某交代了因家庭糾紛導致心理失衡,于24日9時許將嬰兒殺害并藏匿于洗衣機中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護犢憐幼之心,是人之天性,更何況是親人,可雷某卻對侄兒痛下毒手,個中的倫理崩潰、親情撕裂,無疑到了扭曲境地。 按理說,親人間縱有糾紛,也會在親情潤滑下消融。可為何親人相殘,以至于拿小孩出氣的悲劇,屢屢上演? 從山西男童被挖眼案,到而今的松江嬰兒遇害案,伯母都成嫌犯,細微糾紛都成了引線,這看似偶然,卻不啻為親屬關系異化在現實中的投影。 此案中,雷某的殺嬰行徑,或跟其心胸狹隘有關。據了解,她平日沉默寡言,而慣于沉默也意味著,其心中積壓的郁結缺乏排解出口,一旦到了某個節點,會驟然爆發。而“抽刃向更弱者”或許是其宣泄路徑。但毋庸諱言,親情撕裂,也是這類倫理悲劇的誘發因素。 在松江嬰兒遇害案中,雷某疑因結婚禮金和“抱孫子”等家事紛爭導致心理失衡而作案。而她拿嬰兒“開刀”,也屬于心理學上的“轉向攻擊”,將妯娌失和帶來的郁憤,發泄到無辜孩子身上。 男童被挖眼案,某種程度上,緣由也如出一轍:有分析稱,男童伯母下毒手,或因贍養矛盾。雖然此說法未被證實,可它投射的凜冽現實——家庭矛盾多發,卻不容否認。 當家庭瑣事上的利益紛爭,動輒瓦解親情,殃及孩子,它指向的是親屬關系的“利益化”。而親情容易斷鏈,也亟待社會性的“粘合劑”:比如,針對贍養矛盾的多發,社會保障真空的填補當加快步伐;對潛存的各種隱患,也有必要摒棄“家事不可干預”的呆板認知,構筑積極型的社區調解、適度干預機制…… 親情撕裂,是以“互傷格局”為代價的,它若失控,極易帶來嚴重惡果。基于此,在親情易于疏離的當下,如何從社會關系涵養、親情倫理重塑著手,去營造良好的親眷氛圍,是亟待審思的倫理命題。 -佘宗明(媒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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