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看到“浪費押金”的引導意義
吃自助餐前,要交防止浪費押金。山東淄博市張店區多個自助餐廳開始收取這種押金,目的是為了減少消費者浪費。但有的自助餐廳事前未明確告知,因此引來消費者不滿。(11月27日《齊魯晚報》) 相信絕大多數人都吃過自助餐,只要交上一筆錢,就可以放開肚皮吃。自助餐因為飯菜品種豐富,不限量供應這兩個特點,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但是吃自助餐帶來的一個問題就是浪費嚴重,很多消費者覺得反正錢我已經交了,能多拿就多拿,盡管多數餐廳都會提醒消費者吃完了再拿,但很多消費者并不把這種提醒當回事。 而一旦真的因為有消費者的餐盤里剩下太多飯菜,餐廳按照先前的規定給予處罰的時候,雙方就會引發矛盾沖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自助餐廳向消費者收取“浪費押金”的做法,是有借鑒意義的。顧名思義,浪費押金就是餐廳在消費者吃飯之前除餐費之外再額外收取10元到20元不等的押金,如果消費者在用餐完畢后沒有造成浪費,押金如數退還,如果造成了浪費,則要在押金中酌情扣除一定比例或者是全額的罰款。 浪費押金的意義就是提醒用餐的消費者,如果在用餐過程中肆意浪費,那么這錢可能就成了罰款。以前造成浪費一般不會受到處罰,現在浪費就會付出代價,而浪費本身就是一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有了浪費押金的提醒,自然會對消費者的浪費行為起到積極的引導和約束作用。這不管是從建設節約型社會,還是從響應國家提倡節約、反對浪費的號召來看,都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在肯定浪費押金積極意義的同時,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那就是如何認定消費者沒吃完的飯菜是否屬于浪費的問題。盡管發生這種情況的概率不會很高,但是一旦發生,確實很麻煩,也涉及雙方的權益問題。這一方面需要餐廳對什么現象屬于浪費制定出明確的、可以量化和執行的標準;另一方面,需要引入第三方裁斷機制。比如發生雙方意見不一,爭執不下的情況時,由當地消協、工商等部門的人員參與裁斷,以確保公平公正,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浪費押金說到底還是屬于一種“他律”,而對于吃飯浪費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消費者還是應該多點自律精神,多點社會責任感,對浪費行為說不。而餐廳需要做的,則是把收取浪費押金的目的、意義提前向消費者說明白,免得引起誤解。-苑廣闊 |
關鍵詞:浪費,押金,自助餐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