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再出發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并不是僅僅針對公車改革的,但縱觀11月26日的媒體,除了中央幾大報中規中矩地用新華社原題“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某某條例”外,絕大多數紙媒都把頭版獻給了“黨政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這份包含了12章65條的《規定》,涉及了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等多個方面,如果以《人民日報》這樣的“大版面”為單位,其字數剛好能裝滿一整版。公務用車改革被從這八千字當中單獨提出、成為了輿論焦點,既見多年訴求之深,也見此番力度之大。 “公車終于改革了!”11月25日晚,多年推動公車改革的、兼具公職和學者雙重身份的葉青在微博上發出一聲長嘆。隨后陸續發出關于此番公車改革的若干解讀,囊括了“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采用市場化機制運行”等多個方面。但最為意味深長的反而是兩個簡短的問答,其一是“按規定葉局也不能配專車吧?”@葉青答“自開私車十年”;其二是“估計今后那些坐不上車的官會罵死你的!”@葉青答“早有準備”。 他親歷改革之難,因而在為11月26日《新京報》撰寫的評論中,以“公車改革方案終于塵埃落定”的標題來表達欣喜和感慨。文章盤點了此次改革的亮點,并一一點明了那些《條例》中的弦外之音,如“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這意味著“單位不養車隊,社會上有的是提供者”;如“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這意味著“副省級及副省級以上的干部配備專車,副省級干部退休后不配備專車”。 車改從1994年到今天已達二十年,不止葉青,普通民眾也都見識了期間種種試點與停頓、探索與倒錯,“廣州車改”、“溫州車改”、“昆明車改”、“杭州車改”都曾成為新聞現象和改革標本。在此番改革之前,《條例》中所涉及的車改模式幾乎都曾經歷過地方試水。 地方公車改革試點大概梳理,可分為三種模式,不僅面對著利益阻撓,也各自面臨著觀察者對改革方法甚至改革價值的質疑。模式一是貨幣化改革,即按級別配給公車補貼,取消公車。此類改革在論證時就面臨著“特權贖買”的追問,操作中又遭遇“變相補貼”的質疑。此間,“遼寧弓長嶺區長8萬元天價車補”一事又曾引起了民意沸騰,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公眾對補貼一事合理操作的信任。二是以租代買,以統一租賃公車代替購買車輛。這自然而然又牽扯了政府采購的亂象,以及選擇租賃公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權力尋租問題。模式三是嚴格管理,以GPS定位等技術手段監控公車私用。當然,即便引入高新科技,自己監督自己的模式和溫和的懲罰措施還是讓公眾對改革的有效性保持著質疑。 對此,光明網評論員在11月26日的評論中分析稱,“之所以但有改革就有質疑,總結起來不外兩點:一是改革者本身是改革對象,恰如地方政府左右手博弈。公眾有理由認為,改革即使不出現停滯或倒錯,被改革切掉的利益也可能以其他方式回輸。二是在“塔西陀效應”之下,地方政府難以以公信擔保改革能以理想化的方式操作,權力的溢出效應很容易給改革本身帶來無數尋租風險、各種變形可能。” 只見亂云飛渡,不見撥云見日。這就不難理解,為何人們對此番公車改革持有一種謹慎樂觀的態度,在給予掌聲的同時懷有顧慮。謹慎,源于多年地方改革始終沒有鬧出“大動靜”;樂觀,源于這次改革的統籌級別,以及對“自上而下推進”這一中國政治治理經驗的信任。 況且,在這項改革之前,已經有了“八項規定”近乎一年的鋪墊,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重鼓之聲,這使得改革的大氣候已不同以往。就在一周前,新華社還刊發了一篇聚焦車輪腐敗的報道,稱中紀委曬出了今年以來各地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的“成績單”:“截至9月30日,各省區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共14839起,其中,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的案件數量為4851,占比接近3/1,居各類問題之首。”這類恰到好處的報道也讓公車改革有了箭在弦上之感。 因此,中央層面宣布“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就有了不同尋常的意義,也獲得了一種可操作感。無怪《京華時報》的評論將其稱為“破冰之舉”,認為其“切準了民眾脈搏,切合了實際需要,堪稱一次歷史性破冰之舉。”并給出了樂觀的展望———“一點交通補貼,很自然地完成了公務活動的市場化承載,從總體上大大節約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很好地發揮了社會和市場兩個方面的積極性”。《人民日報》的評論規格也顯示了此次改革的規格。11月26日,它以一篇名為《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制度保證》社論來配合《條例》出臺,雖然沒有單獨拎出公車改革評議,但論及了約束三公、約束權力的普遍方法:“打鐵還需自身硬。把反浪費的要求上升為黨內法規,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是實現我們黨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三中全會后大熱的抽象范疇,由此獲得了若干具體的觀察角度,包括公車改革。(劉白 漫畫/勾犇 ) |
關鍵詞:公車改革,公務用車,反對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