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農合個人繳費明年70元 基本藥物全部報銷
省衛生計生委和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明確2014年我省新農合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由60元提高到70元,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經費必須按照規定的分擔比例按時足額到位。各地要積極引導群眾及時了解、掌握新農合有關政策。要進一步擴大新農合制度在農民群眾中的積極影響,確保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 同時,記者了解到,我省已將國家基本藥物(2012版)目錄藥品全部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此外,省衛生計生委還在此基礎上新增補了96種藥品,供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選擇使用。 按照省衛生部門和食藥監部門的要求,2012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適用于全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全部納入《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品目錄》。省衛生計生委還制定了《河北省新增補新農合藥物目錄》,其中新增補化學藥品34種,新增補中成藥62種,供各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患者病情和臨床需要選擇使用。 省衛生計生委同時明確,《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2012版)》中的國家基本藥物(2012版),適用范圍全部擴大到鄉級和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從2014年1月1日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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