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職業技能鑒定考核12月1日起按新標準收費
昨日記者從河北省物價局獲悉,我省將規范我省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收費行為。新的收費項目標準將于12月1日起執行,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冀價行費[2006]53號文件自行廢止,過去省內有關規定與本次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我省職業技能鑒定考核報名費每人次5元。 申報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知識和技能考核合格的,由省鑒定考試機構組成專家考評組進行綜合評審,其評審費分別按技師每人次160元,高級技師每人次360元收取。 職業技能鑒定考核考評人員培訓、考核、資格認證費:高級考評員每人次300元,考評員每人次240元。 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收費項目標準按相關文件執行。 《職業資格證書》遺失補辦,每證10元。 新規要求,鑒定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必須嚴格執行“考(鑒定考試)培(培訓)分離”原則,不得對職業技能鑒定考核申請人既培訓又考核。考培合一機構自行組織的考核鑒定,其成績無效,并須退還申請人全部培訓考核費用。 培訓單位在招生簡章中必須將培訓費、鑒定考試費、教材費等項目分開,不得混收。并在鑒定考試或收費場所,公布鑒定考核職業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亮證收費,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凡不執行公示、亮證制度的,一律不得收費。違者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各鑒定考試機構所收費用只能用于辦公、人員經費、原材料、能源消耗、設備折舊費用;證卡和題庫開發購買、維護、年檢評估費用以及按規定上繳國家費用等,不得挪作他用。 今后如需增加新的職業(工種)(包括行業特有工種),或需調整收費標準的,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或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提出其分類和調整收費的建議,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報省物價局、財政廳備案核準后方可實施。 |
關鍵詞:職業,技能,鑒定,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