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銀行存款又“缺血” 石家莊市民可貨比三家
一方面是銀行間市場流動性臨近年底慣性緊缺,另一方面是年末各項考核又漸行漸近,銀行之間對客戶和資金的拉攏仍在火熱進行當中。雖然監管部門多次禁止高息攬儲,但銀行的“跨年模式”早已馬力全開。禮品、返現、理財產品開足馬力吸引市民的荷包,在這種趨勢下,大可以為自己的“閑錢”貨比三家,賺取更高收益。 拉存款: 高息攬儲攬到超市口 “你好,我們銀行存款存一萬獎勵70元,一萬起存,就在附近”,在石家莊一家永輝超市,某家異地城商行的客戶經理一邊將名片發給來往的市民,一邊介紹著。“拉存款都拉到超市門口了,銀行也不容易呀”,不少市民議論著。 記者走訪了石家莊幾處銀行集中的街道,發現這種高息攬儲并非個例,以前私下和客戶談的一些優惠,現在為了吸引新客戶,都放到了明面上。“現在儲蓄存款被分流得太厲害了,要完成攬存指標越來越難了。”一位不愿意具名的某銀行客戶經理告訴記者,面臨年底的存貸考核壓力,不少銀行也使出了存款送禮品、貼息存款等招數。 “在年底之前,我要完成100萬元的儲蓄存款業務,現在才拉來30萬。”據介紹,臨近年末出于存貸比壓力,各個銀行網點都要完成一定的存款指標,但由于理財方式的增加,不少居民存款都被分流了,今年的任務并不好完成。 記者同時得知,不少銀行尤其是城商行全線上浮了各個檔次的定存利率,都上浮的結果就是等于都沒上浮。“定存利率最高只能上浮10%,單靠這個已經很難吸引到存款了。”上述客戶經理說,有不少銀行在年底都會推出存款送禮品的活動,存上一定數額的定期存款,就送購物卡或者毛巾,大米等實物禮品。“這些往往要客戶經理自己掏腰包,但是不完成任務獎金就沒了,所以自己負擔也就認了”,上述客戶經理表示。 監管部門人士告訴記者,盡管目前我國利率呈現市場化趨勢,但目前這種行為仍屬于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銀行不得變相提高或降低存貸款利率,不得支付或收取法定利息之外的任何禮品或額外費用。攬儲大戰中的貼息存款等違規行為很容易形成惡性循環,而且帶來了存款的不正常流動,增加了銀行的經營成本。 賣理財: 理財產品比著給“高價” “上個月剛買了5萬元的一款理財產品,收益率是四點多,沒想到才隔了不到一個月,收益率就上五了。”在石家莊廣安大街,市民劉芳覺得自己的理財產品買得有些早了,“不如再等幾天了,聽說現在還有銀行的收益率都上六了呢。” 年底銀行攬儲的大戰大幕拉開后,最直觀的反應便是銀行理財產品在上周“價量齊升”。數據顯示,上周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繼續抬升,平均收益率超過5%。以上周五到周日三天發行的產品為例,僅有四分之一的產品預期收益率在4%以下。在短期理財產品中,某銀行一款產品投資期限為98天,預期收益率達5.65%。與此同時,中長期產品收益率超6%的數量正在增加。 不僅如此,在往年由城商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唱主角的攬儲大戰中,一些國有大行今年也提前發行了高收益產品,加入了攬儲大戰。記者看到某國有銀行推出的一款專屬理財產品從11月18日至25日之間認購,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分別已經達到6%,但認購金額為15萬元起。 看趨勢: 存款被“分流”漸成常態 日前,央行發布了10月金融統計數據報告,央行統計數據顯示,在財政性存款大增6284億元的情況下,10月住戶存款流失嚴重,減少8967億元,當前銀行正面臨嚴重流失。而這種狀態,恐怕將會成為常態。因為,市民的余錢可以去的渠道越來越多。 有業內人士分析,10月份居民存款減少的原因,除了證券、信托等方面對存款的吸引,互聯網金融也大量分流了居民的存款,“之前,余額寶的規模已經突破千億,還有百度等也開始發行互聯網理財產品,這對銀行資金的分流能力不可小覷。” 某銀行的相關負責人李女士介紹,隨著年末臨近資金面緊張,銀行會推出更多的業務來進行攬儲,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有望繼續沖高,超過6%的理財產品會越來越多。現在市民可以多做關注,等年底收益率再走高時,可以購買一些中長期的產品。 搶購理財產品須三思 存款要貨比三家,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更要看清產品實質。 看清產品的發行方很重要。銀行理財產品是由銀行募集資金負責資產、投資并進行收益分配,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合同是與銀行簽訂,而非個人或其他公司。而代銷理財產品則是與銀行以外的其他機構簽訂合同。 想獲取高一點收益的市民,還可以關注一些理財產品銷售新渠道,例如網銀、手機銀行等渠道的專屬理財產品。無論是期限還是收益率,都要比柜臺產品更具吸引力。 個人海外金融資產明年1月1日起需申報 你持有國外的股票嗎?你在國外買了房子嗎?你在國外有貸款嗎?……從明年1月1日起,這些都需要按規定申報了。《國務院關于修改〈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的決定》近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新增一條規定:“擁有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中國居民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申報其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有關情況。”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在海外配置資產和移民的中國人越來越多,一些投資移民項目本身就是直接的投資理財行為。比如香港投資定居項目,需要投資1000萬港元于香港的股票、證券等金融產品。按照新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這1000萬港元的金融資產必須向外匯局申報。此外,還有一些內地居民通過各種渠道進行美股和港股的投資,或者購買境外金融機構發行的基金、理財產品,按照規定,這些資產也都要申報。 辦法對資產申報范圍做了具體規定。需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報的范圍包括,中國居民在境外的股票、債券、存款、理財產品、貸款等金融資產和負債,而投資移民“資金”也在此申報之列。關于需申報的人員,辦法明確,中國居民和在中國境內發生經濟交易的非中國居民均有義務,并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申報國際收支信息。辦法中的“居民”包括機構和個人。 受外匯管制的限制,中國居民有一些是通過地下錢莊等非法途徑將資金轉移海外,這部分的個人資金資產將很難被監控和查處。專家分析認為,近年來,國際收支交易規模不斷擴大,交易內容日益多樣化,國際收支運行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多,國際資本跨境異常流動加劇,監管難度加大,完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有助于進一步增強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和分析,提高預警能力。 對于中國居民、非中國居民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將受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的相關處罰,包括: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新華社) |
關鍵詞:存款,銀行,貨比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