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禁買年貨 讓反腐成一種生活方式
中央紀委日前下發《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元旦、春節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為此,新華網邀請著名反腐理論研究專家黃葦町解讀“公款禁買年貨”背后的深意。黃葦町表示,有些案子,領導干部受賄30%都是在春節期間。一種風氣一旦形成,要扭轉它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別是年節送禮,這多少年了,不是現在,很長時間了,它已經成為一種社會風俗。在這種情況下,要把這個問題扭轉過來,就必須從小事抓起。 自此之后,“公款禁買年貨”將成為一道紅線與禁令。盡管黃葦町將“公款禁買年貨”定義為“從小事抓起”,但觀察中紀委今年以來從月餅到賀卡再到年貨的系列禁令,類似作為顯然已上升到某種制度性的高度。關于發生在春節期間的腐敗,黃葦町表示,“有些案子,領導干部受賄30%都是在春節期間”———數字準確與否,當然值得商榷,但黃葦町對于反腐敗也要從反長期存在的社會壞風俗開始的說法,卻深刻道出了一個事實:反腐敗就應該成為生活方式。 從日常邏輯的角度來類推,“公款禁買年貨”的舉動,“當然”會引發熱議。腐敗行為不是一天形成的,也絕不只在春節期間發生,禁令式的“公款禁買年貨”能承擔起反腐的宏大命題嗎?不過,在我看來,“公款禁買年貨”能夠累積起一種反腐文化的增量———“公款禁買年貨”,至少可以杜絕一些以公款名義掩蓋的送禮、利益交換行為;至少可以以一種亞文化的形式介入官員的生活,起到警醒效應。 作為社會性的反腐問題,當然需要制度性的紓解,需要改革進一步走進“深水區”,但誰又能說,在主流的反腐文化之外,不需要一種生活層面的亞文化式反腐?這二者或許更有著相輔相成的關系。治“裸官”、要求官員財產公示,以及讓官員任免變得更透明化等規定性的反腐舉措,可以從制度上疊生反腐的機制性存量,但以反腐禁令、反腐宣傳、反腐教育、反腐警醒等生活方式出現的反腐點滴手段,也能衍生一種反腐文化上的增量與氛圍。誰能說,每一個官員面對“公款禁買年貨”的禁令,都能熟視無睹? 之所以需要一種生活式的反腐,或許更重要的原因還在于,就我們的具體語境而言,腐敗在某些方面已經成為了一種亞文化的存在。學者孫立平早就指出,基于其自身的強滲透性和擴散性,久而久之,腐敗將成為一種人人主動適應的生活方式,甚至成為一種被人們接受或默認的價值。這已經成為不容回避的事實:不僅公眾對腐敗的承受底線越來越高,腐敗也已經以各種方式滲透到具體的生活細節———既然如此,反腐舉措為什么不能以亞文化的形式存在;作為具體日常生活內容的“公款禁買年貨”,為什么不可以同樣承擔起反腐的責任。 也許,“公款禁買年貨”的舉動,不一定立刻收到生活式反腐的功效,因為這還需要執行上的不打折與時間上的不縮水。但無論如何,當一種指向生活的亞文化式反腐舉措現身于公共空間時,是不應被輕易否認的。這里面其實蘊涵著一種生活反腐的可能,這種無聲的力量,至少我是相信的。(特約評論員王聃) |
關鍵詞:公款,買年貨,反腐,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