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建立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度 違反將曝光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石家莊市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度》,要求,對申請辦理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時限或承諾時限內辦結予以答復。各行政機關要編制辦理事項流程時限表并向社會公布,對違反辦結時限制度的,除追究責任外,還將公開曝光。據了解,在全市建立限時辦結制度,這是我市為轉變機關作風、營造高效政務環境的一項具體措施。 制度從受理、審查、決定、送達、延期等環節,對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監管等事項的辦理時限進行系統明確和規范。依法由同級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整體辦理時限不得超過45個工作日;45個工作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事項辦結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行政管理相對人頒發、送達有關文書、證件。 需要經過聽證等環節的事項、需要經過上下兩級的事項的限時辦結,制度也做出明確規定。 《制度》要求,行政機關編制《辦理事項流程時限表》、《多層級辦理事項流程時限表》、《多部門辦理事項流程時限表》,明確辦理事項、設定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所需提交申請材料、辦理機構、責任崗位、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和監督電話,并在辦公場所和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時限表中不得出現“等”、“其他”、“相關”、“有關”、“必要”等模糊表述。 《制度》明確了十種違反限時辦結制行為,包括,應當受理而不在規定期限內受理的;超過規定時限或承諾時限辦結的;超過規定時限或承諾時限,并無法定事由而作出延期辦理決定的;承諾當場辦結而不當場辦結的;不當場書面一次告知所需補正文件、材料的等,對違反限時辦結制度的,依照《石家莊市機關工作人員損害發展環境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公開曝光典型案例。(記者戴麗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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