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公辦學校參辦民辦中小學不得使用其分校校名
近日,石家莊市教育局《石家莊市民辦教育培訓學校設置和管理暫行辦法》、《石家莊市關于依法加強民辦中小學管理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稿。《石家莊市民辦教育培訓學校設置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各類中小學及其教研機構,不得舉辦或合作舉辦以中小學生為對象、以課程補習為內容的培訓學校。《石家莊市教育局關于依法加強民辦中小學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提到:民辦中小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中小學不得使用該公辦學校分校的校名。(記者李會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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