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墊奶奶”事件考驗價值排序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75歲老人張素婷,在河北師大擺攤20多年,做縫補活計、賣鞋墊,被稱作“鞋墊奶奶”。日前“鞋墊奶奶”疑遭校方驅趕,該校保衛處稱,是按規定辦事,學生們則呼吁多些人情味。 圍繞驅或留,公眾爭持難休。有人質疑:“偌大一個校園,竟容不下一個擺攤老人?”也有人持有異議,認為將其請出校門,關乎規則,無關冷漠。兩種看法,都不乏道理。于理而言,學校有硬性規定,經營活動須集中到店面,不允許“游攤”,這也是保障校園秩序之需。可就情來說,七旬老人年事已高,若非生存維艱,誰會輾轉奔波?對其下“驅逐令”,于心何忍? 平心而論,驅趕者未必不仁,遵循規則而已;學生集體求情,也非“無理取鬧”。二者難有定論,應將其歸結為思考維度的差異:校方著眼的,是秩序維護;而求情者的價值基點,是從道義出發。 價值有歧異,但倫理與規則也有著權衡次序。毋庸諱言,是規則就該遵守,校園內經營活動,總會有準入門檻,若允許攤販隨意擺攤,勢必影響到師生教學生活。可再剛性的規則,也無法遠離人文考量,無法規避情感層面的牽制。有時,有條件地變通、活用,不是對規則的削弱,而是對其內涵的豐富。 拿“鞋墊奶奶”來說,她是小販,更是生活的弱者。七旬老人,本該安享天倫,可她老無所依,擺攤賣鞋墊是其“最后的救命稻草”。如果校方將其一趕了之,或是斷其生路,也堵上了她勉力自救的唯一渠道。更何況,“鞋墊奶奶”在該校擺攤已有20多年,她是校園境遷的見證者,給她安身之處,也是留存他們的集體回憶。正因如此,給“鞋墊奶奶”一個安身之處,才成了普遍呼聲。 75歲老人只能靠賣鞋墊維生,這無異于對兜底性救濟、孝道倫理的拷問。呼喚制度救濟補全,固然沒錯;但社會愛心也不可缺位。在“不擾民”的前提下,校方完全可兼顧秩序與老人生存訴求。 在他人的苦難面前,不應輕易轉過身去。這關乎人們認識此類事件的價值排序:看上去再堂皇的規則,也理應在生存權前讓路。-佘宗明(媒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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