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疏”結合考驗公共空間管理
漫畫來源:《人民日報》 廣州市人大擬立法,為公園廣場舞劃出禁區,既是對相關法規的進一步配套性細化,也為管理廣場舞擾民現象提供了法律依據,是個進步。 不過,即便是立法了,也面臨著如何管理公共空間的追問: 其一,目前最大問題并不是有沒有法律規定,而是有了之后能否真正得到執行。以公園立法禁止廣場舞擾民為例,多數參與者都是中老年人,面對他們的健身需求,執法者真能禁得住嗎? 其二,罰款禁止公園噪音擾民只是“堵”,但如何提供一個既不擾民、又能讓老人健身休閑的公共場所,恐怕還需要在“疏”上多想想辦法。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提供免費的室內運動場所,需要政府多思量。 其三,公園廣場舞擾民有法可依了,可是小區樓下、居民樓附近廣場的“擾民舞”又該如何管理呢?嚴格說來,居民區樓下以及附近廣場的“擾民舞”更甚,由此帶來的沖突也更多。前不久,漢口中央嘉園小區廣場上,樓上住戶不堪噪音長期干擾,潑糞泄憤;北京昌平一小區,56歲的施某嫌鄰居跳廣場舞放音響過大影響了自己休息,數次交涉未果后,拿出獵槍朝天鳴槍,并放出3只藏獒沖散跳舞人群。這些事例都給有關部門提了個醒,公園廣場舞擾民要管,居民區樓下、公共廣場的“擾民舞”更要管。這對如何管理好公共空間也是一個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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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廣場舞,禁區,公共空間,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