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重污染天部分企業停產部分機動車停駛
日前,《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經市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予以發布。《辦法》從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確定了重點加強工業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污染物排放濃度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控制交通和施工揚塵造成的省會大氣污染的防治準則。 重污染天部分企業停產、部分機動車停駛 《辦法》規定,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排放污染物的濃度不得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總量不得超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定的總量控制指標。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排污申報登記并繳納排污費。 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防護措施,并保證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應當事先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永久性監測點位和采樣監測平臺,保證正常使用。 在生產過程中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單位及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污染源單位,應當將其環境信息通過媒體、互聯網等方式,或者通過公布企業年度環境報告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并應當在本單位門口設置大屏幕顯示屏,接受公眾監督。 在大氣受到重度污染,可能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市人民政府應及時發布大氣污染公告,采取強制性應急措施,包括責令排污單位停產、部分停產、部分機動車停駛。 禁燃區嚴禁燃用高污染燃料 《辦法》要求劃定并逐步擴大禁止銷售、使用原(散)煤、洗選煤、蜂窩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 禁燃區內的單位和個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類設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管道煤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市內五區、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鹿泉市、藁城市、正定縣、欒城縣行政區域內,禁止儲存、銷售、使用含硫份超過0.8%的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禁止新建儲煤場煤炭經營企業,關停所有經營性儲煤(配煤)場。 市區建成區禁止建設燃用高污染燃料鍋爐,工業園區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鍋爐。逐步淘汰市區建成區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城鎮建成區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工業園區和企業聚集區淘汰自備燃煤鍋爐。 機動車沒有環保標志不能上路 《辦法》規定,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經限期治理仍不能達到排放標準的,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報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裝、閑置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 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的需要,劃定禁止機動車或者禁止部分機動車行駛的區域和時段,并公布后實施。 實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分類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環保標志),環保標志分為綠色和黃色,未取得環保標志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外地機動車轉入本市的,應當符合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檢測合格,方可轉入;未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不予轉入。 可在機動車停放地,對在用機動車的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對于抽測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收回環保標志,督促維修治理后進行環保檢測,重新取得環保標志方可上路行駛。監督抽測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城市裸露地面全部綠化 石市范圍內從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河道整治及建筑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運輸和堆放及其他產生揚塵污染的活動,必須采取防治措施。 公路工地要加強圍擋,產生揚塵的物料必須全面覆蓋,做到文明施工;對破損道路應及時修補,減輕因路面顛簸造成的物料拋灑和地面揚塵污染;防止路面破損,新破損路面一般應在一個月內修復;道路兩側和中間分隔帶應進行喬、灌、花、草相結合的立體綠化;路肩及道路中間分隔帶綠化時,其內土面應低于路側圍砌,減少風蝕和水蝕;運輸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車輛,應當使用封閉貨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蓋嚴密,按照規定線路和時間行駛,避免在運輸過程中因物料遺撒或泄漏而產生揚塵。 對城市裸露地面應全部綠化或硬化,對長期未能開發建設的裸地,應進行綠化、硬化和覆蓋;學校裸露操場應改為塑膠跑道,操場中央鋪設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場周圍采取綠化、硬化措施;對廠區裸地、單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區等不進行綠化處理的裸地,應實施生態型硬化、透水性鋪裝等措施。 向大氣排放粉塵的單位必須達標除塵 《辦法》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設置廢氣收集系統;按照規定安裝污染治理設備,并保證正常使用。 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制藥、化工、橡膠等排污單位,應當采取措施治理惡臭污染;經治理仍不能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照職責責令其關閉產生污染的設施。 向大氣排放粉塵的排污單位,必須采取除塵措施,并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物質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凈化處理,不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 |
關鍵詞:機動,機動車,污染,排放,大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