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職工可申請醫療救助 5百萬救助金待發
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2012參保年度困難職工醫療救助工作已經啟動,申請自本月1日開始,11月30日結束。今年將發放救助金500萬元。 據了解,困難職工醫療救助制度自2003年實行以來,十年間已為4590名參保困難職工發放醫療救助基金1313萬元。今年的救助資金比去年提高200萬元,達到500萬元。 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經統籌基金報銷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職工。包括:個人自負醫療費用2000元以上者;夫妻雙方一方失業并在2012參保年度內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個人自負醫療費用5000元以上者;參保人員2012參保年度個人自負醫療費用10000元以上者。 申請辦法 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由本人或其親屬根據在規定參保年度內(以審核日期為準)個人負擔的費用額度和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填寫醫療救助申請表。統籌區內參保人須提供本人廊坊銀行卡(或存折)賬號及開戶行名稱,異地安置人員可提供本人其他銀行卡(或存折)賬號及開戶行名稱,參保人員已故可提供直系親屬的銀行卡(或存折)賬號及開戶行名稱。 申請人所在單位在認真審核蓋章后,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由本人或其家屬報送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醫保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根據醫療救助基金與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情況提出救助意見。救助意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在一定時間內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后,將醫療救助基金撥付到參保職工提供的賬戶中。個人申請和單位審核上報時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經醫保中心審核和公示后,救助金將于2014年1月1日以后發放。 另外,2000元、5000元、10000元,為醫療救助起付線,醫保中心將對起付線以上的個人負擔部分給予按比例救助。低保和失業人員要分別提供低保證、失業證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業金等相關費用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截至11月30日未申請救助者,將視同自動放棄救助權利,不再給予救助。因參保人所在單位原因造成參保人不能享受救助的,由該單位負責。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可撥打電話2227105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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