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縣英雄男兒 杭州救火犧牲續:被告人被判死刑
被告人李麗娟在庭審現場 供圖/通訊員 今年1月1日凌晨,一場大火吞噬了杭州消防支隊蕭山中隊特勤分隊分隊長尹進良、蕭山中隊陳偉、蕭山市北中隊尹智慧三個年輕的生命。記者跟隨烈士之一的趙縣人尹進良家人一同趕往杭州,送烈士最后一程。(河北青年報曾連續報道) 事后,當地警方確認此次火災系人為放火。昨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放火者李麗娟因犯放火罪,被判處死刑。李麗娟當庭表示,對不起三名犧牲的消防戰士。 宣判因犯放火罪被告人被判死刑 經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放火人李麗娟原系杭州友成機工有限公司職工,2012年12月,其因工作崗位被調整等原因,與同事產生矛盾,遂決定放火報復。 今年1月1日凌晨,李麗娟穿男式棉衣,騎著電動車,沿蕭山三益線至杭州友成機工有限公司,翻墻入廠后用打火機點燃包裝倉庫內的紙箱,確認點燃后逃離現場。因包裝倉庫和工廠內存放大量易燃物品,火勢迅速蔓延,并最終導致公司二號廠房、機器設備等財物全部焚毀,經濟損失超六千萬元。 火災撲救過程中,造成參與滅火的消防戰士尹進良、尹智慧、陳偉犧牲,王亞飛、黃海軍、王磊不同程度受傷。 昨日(11月6日)上午,杭州蕭山“1·1”大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麗娟因犯放火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律師放火者說對不起三名消防戰士 庭審結束后,記者與李麗娟的辯護律師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律師鄧繼祥取得聯系。他告訴記者,5日下午,他在看守所見到了李麗娟,“她表示宣判結果是死刑她也接受,但家人希望上訴。”鄧繼祥說,李麗娟是否會提出上訴,還要看她在10天之內是否會改變想法。 鄧繼祥向記者轉述,放火當天8時許,李麗娟聽說火著大了,就趕到了現場,當看到消防戰士被抬出火場時,她“心如刀絞”。 李麗娟沒想到自己放的這把火,會造成這么嚴重的后果,“她只是想報復她的班長,給他一個難堪。”鄧繼祥說。“因為我一把火,造成三人犧牲和慘重損失,我整個人都麻木了。事情發生以來,我像萬箭穿心,一直在懺悔。我不知道說什么,只想說一聲對不起。”鄧繼祥說,這是李麗娟在10月15日庭審時說的,說完話后大哭起來。 回訪良子走后父親一病不起 得知一審判決結果后,昨日(11月6日)記者再次撥通了尹進良大哥尹吉良的電話,話語間,尹吉良仍難掩悲傷。“到現在,我爸媽都沒能從喪子之痛中走出來。”尹吉良說,良子出事后三個月,爸爸腦血栓復發,至今都沒能站起來。媽媽以前挺開朗的,但現在只要看到良子的照片,就會不停掉眼淚。他經常看到媽媽一大早坐在家門口愣神,眼神空洞洞的,越來越不愛說話。 宣判結果出來了,可尹吉良不敢告訴爸媽,“就怕他倆一聽到這事兒,又想起良子了。” 聽說了李麗娟的懊悔之意,尹吉良說他們接受這句“對不起”…… -文/記者耿碩
|
關鍵詞:救火,犧牲,英雄,告人,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