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辦證難重在簡政和減證
在11月5日召開的全國治安管理工作座談會上,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強調,要下大決心解決突出問題,方便群眾辦事,特別是要把解決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辦戶口難、辦證難問題作為改進作風的突破口,切實整改落實,抓出成效。凡是被舉報在辦證過程中刁難群眾、經調查屬實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追究責任。(11月6日《新京報》) 群眾辦證難在哪里?難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往往證沒辦成還受了一肚子氣。有些工作人員為什么刁難群眾?一方面是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沒有服務意識,沉湎于庸、閑、懶、散;另一方面是想通過刁難撈取好處。沒有好處,再容易辦的證也辦不成,有了好處,即便違法的證件也能辦,比如“房姐”龔愛愛就有4個戶口。 細究之下,辦證難問題其實出在兩個方面:一是工作人員的作風問題,即是否有服務意識,能否依照規章制度。對此,公安部強調對于刁難群眾的人員一律停職究責,對于利用職務之便亂辦證的人員一律予以開除,可謂切中積弊,兩個“一律”顯示了“治亂用重典”的態度和決心。 二是一些規章制度本身不合理,過于機械死板。即使“門好進、臉好看、話好聽”,如果“事難辦”也是枉然,前者是作風問題,后者則涉及制度問題。對此,公安部提出“可以一趟解決問題的不要讓群眾跑兩趟”、“可以不回原籍辦理手續的不要讓群眾來回往返”等要求,正是致力于從規章制度入手解決辦證難題,簡化辦證程序,優化辦證流程,改進辦證制度。在某種意義上,改作風固然可喜,但改制度更加重要,而改制度的核心就是“簡政”,讓規章制度為辦證服務、為方便群眾服務而不是相反。 近年來,行政審批改革一方面著眼于簡化程序,另一方面則著眼于減少審批。這種改革思路同樣適用于辦證,除改進作風、改革制度外,最重要的是減少證件,取消不必要的辦證。我國是一個“證件大國”,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各種各樣的證件。這其實與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有關。而現在,我國早已進入市場經濟體制,有些證件已經變得不必要,“減證”與“簡政”一樣勢在必行。比如,準生證讓很多人頭疼,其實,初次領取結婚證就意味著獲得生育的權利,那么一胎準生證有什么必要呢? 取消不必要的證件是一種釜底抽薪之策,各辦證機關不妨對現在的證件來一次大清理,看看哪些是需要保留的,哪些是可以取消的。-晏慶盛 |
關鍵詞:辦證難,簡政,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