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喝水嗎 想用電梯嗎?物業費漲價物業說了算
沒與業主商量,小區物業費說漲就漲,近一段時間,天滋嘉鯉北區、聯邦名都、泊愛藍島等小區的業主都遭遇了“被漲價”,有小區業主不愿繳費,物業直接與“電梯卡”、“水費”捆綁在一起,業主大呼“受不了”! 據悉,石市2004年曾出臺物業收費相關條例,對收費標準有明確規定,那么,物業費定價能物業一家說了算? 【現象】 業委會正在改選小區物業費漲價了 天滋嘉鯉北區是個回遷小區,有6棟高層住宅樓,業主張先生是第一批入住的老住戶,3年前入住時,他與前期物業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費為0.8元/平方米。2011年10月,前期物業撤離,小區又來了一家新物業,名為金森物業。 雖然沒有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不過,這家新物業的物業費定價仍為0.8元/平方米。 前不久,小區正在進行業委會籌備組改選工作,物業也沒“閑”著,未與業主協商,把物業費從最初的0.8元/平方米上調到了1元/平方米。更無奈的是,物業還代收水費,如果不交物業費,連水費也交不了。不少業主只能被迫妥協,可心里鳴不平。 11月5日下午,記者來到小區,公示欄上張貼有小區業委會籌備組成員名單,卻未找到物業費調價通知。 提及物業費漲價一事,一些業主說:“物業費漲價都沒公示,我們去物業交錢時,他們就口頭通知了,說物業費漲價了!”物業費與水費捆綁著呢,我們能不交費嗎?你還想喝水嗎?”一些業主表現出極其的無奈。 然而,在小區物業,一位劉姓負責人對漲價一事也有話說。 2011年10月24日,他們接手了這個小區,1400多戶業主,起初還沒收費,就先維修了電梯,墊付了公共照明費等,合計有18萬元,目的就是想把小區管理好。可畢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兩年,隨著物業成本增加,他們有點撐不住了。 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物業的人頭費為4萬多元,支付的公共照明費就7萬多,小區可收費的物業服務面積為12萬平方米,那么一個月的物業費僅夠維持這些基本開支。事后,經過成本核算,他們將物業費定價為1元/平方米。 對于物業費收繳率,他直言,“我們和水費一起收,能達到100%”。如今,漲價后的物業費收繳率也能達到2/3。 【調查】 多個小區業主遭遇“被漲價” 物業沒有經業主同意,就私自提高物業費,這種情況并不少見。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在天滋嘉鯉、聯邦名都、泊愛藍島等多個小區,業主們都遭遇了“被漲價”。 聯邦名都小區的一名業主稱,原來的物業費一直按照1.2元/平方米收取,前段時間,物業要將物業費調至2元/平方米,一下子漲了0.8元/平方米,業主們心生不滿,于是一些業主想以不交物業費表示抗議。然而,物業也使出“奇招”,電梯升級為刷卡用梯,誰不交物業費,就不給電梯卡,也就無法搭電梯回家。 天滋嘉鯉小區不交物業費就不收水費、泊愛藍島小區不交物業費就不收取暖費等等,“綁定”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約束方式,讓業主不得不接受“被漲價”這一事實。 而說起物業費上漲的原因,物業給出的解釋無非是,人員用工成本逐年加大、設備運行能耗以及各種原配件費用提高、物業費價格不變影響業主服務需求、物業費定價與其他小區定價相比較低等等。 【回應】 物價局:物業費“綁定”水電暖,不妥 根據2004年出臺的《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中規定,石市物業服務收費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制定等級基準價要根據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利潤率一般不應超過物業服務成本的10%。每一等級收費標準的浮動幅度一般不應超過該等級基準價上下10%。更為重要的是,物業服務收費都要到物價部門登記備案,不能亂收費。 目前,石市物業服務等級共有五級,服務費收費標準為:一級0.8元,二級0.6元,三級0.45元,四級0.3元,等外級0.15元,電梯費標準則為12層以下0.3元,12層以上為0.35元。 一位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規定中的服務費收費標準是“指導價”。考慮經營成本等因素,物業欲漲價,也要根據“指導價”,與業主進行協商制定新價格。物業單方面的漲價行為是不對的,如與“停水、停電、停暖”等行為“綁定”,則更為不妥,遇到這類情況,業主可向職能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他說,物業費定價在1.2元/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一般在物價局都有備案,業主可以查詢到。 住房局:半數以上業主同意才能漲 石市住房局物業管理處處長劉素卿表示,物業企業可以微調物業服務費,但需要征得1/2以上業主的同意;如果沒有征得1/2以上業主的同意,物業企業不能單方面調整收費。 她說,現行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是2004年制定的,這個標準每年都應該根據市場行情進行一些調整,但考慮到小區標準、物業服務質量、業主情緒等各種因素,9年來一直都沒有變動。然而,那些價格標準都已經不能滿足現在物業企業的服務成本,于是,有的物業就通過降低服務品質來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為了保證物業企業的服務品質不降低,業主應該理解和支持物業企業,最終實現物業的保值增值。 她建議,職能部門所制定的價格可作為一個參考標準,但最好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物業根據市場行情、經營成本等,與業主協商制定收費標準。 若小區物業有私自漲物業費的行為,業主可向各區職能部門投訴,投訴電話分別是:新華區86952335、橋東區85996927、長安區85996269、橋西區88606569、裕華區86578210。 |
關鍵詞:物業費,物業,被漲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