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小區捆綁收費依然存在處罰 規定誰來執行?
自本月起《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以下簡稱《供熱辦法》)正式實施,新規明確規定,捆綁收取并限制居民用熱的,由供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目前,石家莊供熱部門也將按照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來執行。可本報問暖熱線仍不斷接到讀者反映,小區將物業費與取暖費捆綁在一起收取。 記者了解到,因石家莊市供熱與物業分屬不同的部門,雖然捆綁收費有明確的處理規定,但到底該由誰來執行,依然不夠清晰。 現象 不交物業費就不收取暖費居民認為不合理 這幾天,省會不少小區開始收暖氣費,河青問暖熱線再次“忙不過來了”。 家住書香華苑小區的居民李女士反映,她到物業交取暖費遭遇“閉門羹”,物業要求她先把物業費交了才會收她的取暖費。 3日記者來到該小區時發現,小區內到處貼著“供暖繳費通知”。通知上說,小區供熱站運轉消耗的水、電以及人工費用都是從物業費中支出的,故需將物業費和取暖費一并收取。 記者在小區里詢問了十幾戶居民,多數都因被捆綁才沒有交費。“停在小區里的車經常被劃。”李女士說,小區物業管理混亂,居民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才不交物業費。但新《供熱辦法》不是規定不允許捆綁收費了嗎,為啥物業還是有恃無恐? 供暖季來臨仍有多個小區在捆綁收費 為什么不按規定收費?書香華苑小區物業公司的張經理向記者強調,他們“一并”收取物業費、水費與取暖費,是為了讓業主交費方便。 但是張經理承認,如果業主只交取暖費而不交物業費,物業就不管代收了,需要居民自己到供熱公司去交。雖然張經理一再強調他們是“一并”收取,可在居民眼中,這種收費形式跟強行捆綁無異。 當記者詢問張經理是否知道《供熱辦法》有明確規定,取暖費不能跟其他費用捆綁收取時,張經理表示“不知道”。 據統計,在讀者反映給本報的各種供暖問題里,有三分之一是關于捆綁收費的,最近一段時間本報和省會多家媒體又開始集中關注該問題,其中書香華苑、泊愛藍島等20多個小區被投訴。 怪圈 年年反映年年捆綁誰來管成難題 其實,每到供暖期,捆綁收費問題都是各大媒體關注的焦點,業主們也一直在和物業“周旋”。 無論是《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還是新出臺的《供熱辦法》,都有明文規定,取暖費不得與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捆綁收取。 每次遇到居民投訴或記者采訪,無論是供熱辦、供熱公司,還是街道辦、居委會或者律師,都承認捆綁收費違規,可一直沒有部門出面來管理。 記者了解得知,捆綁收費多是物業公司所為,但物業公司屬于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管轄。而供熱主管部門屬于石家莊市建設局管轄,供熱主管部門管不了物業、管物業的房管部門又不管暖氣收費。若物業私自漲價可以向石家莊物價局舉報,但具體到捆綁收費問題,卻不是他們的管轄范圍,還需向供熱主管部門反映。 雖然有不少律師稱,捆綁收費屬霸王條款,侵犯了業主權利,可以起訴。但為了捆綁收費去打官司,市民又認為得不償失。 難道就真的沒有解決辦法嗎? 往年多靠街道辦勸阻治標不治本 記者了解到,往年遇到類似捆綁收費問題,多數居民會向小區居委會或轄區街道辦舉報。 居委會和街道辦也會及時與物業公司協調,但最多只能阻止物業繼續捆綁,而沒有權力處罰。轄區供熱辦接到舉報后,也沒有權力對物業進行處罰,最終還是要交給街道辦負責供熱的人來協調。 而對于物業公司來說,即便是捆綁了,也不會受到任何處罰,沒有太大的違規成本,但卻能借機牽制居民,迫使居民還清合理或不合理的欠費。 因此,不少物業公司甘愿“頂風作案”。即便今年被舉報、被阻止,也難保明年不會繼續捆綁,使一件人人都知道違規的事,仍周而復始地發生著。 破局 兩主管部門正在協調再捆綁要被罰 為解決這些矛盾,新出臺的《供熱辦法》對很多問題都作出了明確規定。涉及到捆綁收取并限制用熱的,由供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按理說從本月1日開始,一旦遇到物業捆綁,供熱主管部門就可以給予警告或罰款了,如今實施的怎么樣呢? 記者采訪供熱主管部門——石家莊市供熱管理中心。一負責人表示,因涉及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與石家莊市建設局兩個部門,具體由哪個部門來執行處罰規定,他們還需進一步協調。隨后,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一負責人稱,如果供熱管理部門需要他們配合,他們可以全力支持解決此事。 居民呼吁:希望明年不再被捆綁 處罰措施有相關部門來監督執行,才會達到好的效果。很多居民表示,希望好好管管物業捆綁收費,作出相應處罰,以減少物業公司違規行為。 目前,兩部門也對此正在協商。一些居民表示,今年的取暖費他們已經交了,但希望在明年收費之前,這些處罰規定能落實。 目前,居民如遇到捆綁收費等相關問題,可向轄區居委會、街道辦反映,也可向石家莊市供熱管理中心或轄區供熱辦舉報,相關部門也會在近期公布相應的投訴舉報電話。 -文/記者蔡麗 李萌 |
關鍵詞:取暖費,捆綁收費,物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