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的把討債的揍了一頓 還逼著打了5萬元欠條
由于朋友張斌三番五次到家中索要被欠的工程款,李琦覺得沒面子,就伙同兩個朋友毆打張斌并索要5萬元,并威脅其寫下欠條。昨日,新華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琦、王彪、劉輝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李琦和張斌本來是生意上的朋友,張斌曾多次在李琦承包的工程上干活兒,截至2010年底,李琦尚欠張斌工程款近五萬元,由于李琦手頭緊沒有及時給付,張斌就數次到李琦家中索要,搞得李琦非常煩惱。為了不讓張斌再向自己要債,李琦就要求朋友王彪、劉輝幫自己了結此事。2011年9月的一天下午,李琦將張斌騙到本市一偏僻處拽上了一輛小汽車,對張斌進行了毆打并向張斌索要兩萬元,因張斌身上沒帶錢,李琦等人就以要活埋等言語恐嚇要求張斌寫下了五萬元的欠條。后張斌報警,公安機關將李琦抓獲歸案,三日后,王彪、劉輝投案自首。 該案由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以李琦、王彪、劉輝涉嫌敲詐勒索罪向新華區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后認為,李琦等三人以毆打恐嚇被害人張斌的方式,迫使其寫下五萬元的欠條,數額較大,該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拿到現金,屬于犯罪未遂,可以從輕處罰,綜合三名被告人在該次犯罪中的作用和認罪、悔罪態度,昨日,新華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琦、王彪、劉輝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
關鍵詞:討債,欠條,工程款 |